中矿联为启动新一轮矿业改革造势

2012年04月14日 21:41 693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矿法修订先行
  记者获悉,为了落实上述建议而进行的专门调研计划草案已经制定。中矿联希望在2012年达到3个预期成果,包括一份《改革中国矿业产业制度研究报告》,根据《报告》而浓缩的《改革中国矿业产业制度建议书》,以及针对市场经济国家的矿业金融体系的一份系统化研究报告。
  与会人士称,彻底的改革需要通过对《矿产资源法》的大改以及大部制机构改革中对相关部门职能权限的调整来实现,短期之内启动显然不现实。而对《矿产资源法》部分内容先行调整,下放政府管理职能、推进地勘单位企业化、扶持矿产资源投资基金建设等内容被认为是可以提前办成的几件事情。
  其中《矿产资源法》的修订,几乎被所有资政认为应是重中之重。提高资源类税收的比重,降低增值税比重被多数资政认为是修法主方向。“工厂原料主要靠外购,在征收增值税时可以当作生产成本抵扣。”但矿山企业显然不同,其原料成本相比工业企业少之又少,而其需征收增值税的部分也随之高涨。“首先应该按照第一产业的国内作法(类比农业)和国际惯例降低直至全部免征增值税,并降低企业所得税。”张文驹认为,而将矿业划归工业的结果,使得国家对矿企的税赋政策也多参照工业企业的标准,对矿业企业并不公平。
  不过,多数专家认为,国家对矿企的税收,应更多通过资源税费等财产产权收益的方式来实现。
  张文驹便认为,应将资源费和资源税合并为国际通用的权利金,按从价法提高征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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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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