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立先进废旧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

2012年07月31日 14:31 1393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三、组织协调
  (一)加强统筹协调。商务厅作为全省废旧回收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有关部门参与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工作思路,促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化,为全省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市(州)、县(市、区)也要相应建立促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形成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动的促进机制,将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纳入当地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和分工,营造更加协调、齐抓共促的工作氛围。
  (二)优化发展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整顿和规范废旧商品回收市场秩序。利用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教育,倡导环保健康、循环利用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加强环境保护、注重资源回收的良好氛围,树立全民节约意识。在中小学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勤俭节约品德和废旧商品回收知识普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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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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