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安全完成大批废旧钴源退回工作

2013年03月28日 15:17 723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管理不善是事故发生主因
  上个世纪20年代,放射源进入工业领域,并于50年代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使用。我国民用放射源的使用也始于此时。20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放射源主要应用于辐照灭菌、医学成像等。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带动了水泥厂、造纸厂等一大批使用放射源作测量仪器的工厂出现,使得放射源有了更为广阔的应用空间。使用的范围变大,使用的单位变多,如何监管,这对于当时负责放射源管理的卫生部门来说,显然已有些力不从心。卫生部放射卫生专家组副组长范深根曾对我国放射性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结果显示“管理不善”占到事故总数的47.3%。
  早期,沿袭前苏联的辐射管理体制,我国放射源事务划归卫生部门主管。2003年,放射源的监管才交由环保总局,具体由核安全管理司负责。为了彻底清查我国放射源现状,2004年,环保部门联合卫生、公安,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一场放射源普查的专项行动。根据这次检查结果,我国有放射源约l4 万枚,其中废源约4 万枚。通过这次清查,新发现的没有在审管部门登记的源约有5.6 万枚。
  无处安放的废旧放射源
  如何回收废旧放射源也是放射源管理的一个难点。农业部辐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常务副主任哈益明就曾表示,现在存在的放射源处理不当问题,还有一大部分是因为老企业早期购买的放射源,在没有严格监管的情况下,缺乏回收渠道。而其中,退役放射源的回收费用不菲则是关键。高额的回收处理费用,使得一些企业望而却步。有资料显示,在2008年当时规模最大的一次废旧放射源退役项目中,四川某单位为退役的228枚老旧放射源支出高达500万元。
  为了处理废旧放射源,中央财政曾划出3000万元为一批倒闭、破产用源单位解决其放射源退役和安置问题,但这对于大量存在的放射源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
  2005年,国务院颁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明确规定所有使用单位购买放射源时,产品价格已包含了其退役费用,这也意味着,这之后生产的放射源在退役时可由企业直接送至回收单位,从源头上遏制了问题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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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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