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产业发展 促进铅污染标本兼治

2013年07月01日 14:11 948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近年来特别是最近这段时期,已经出台了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把这项工作做好、做扎实、做出成效,关键还是在于抓落实。
  一是要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要求。为加强组织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在五部委意见修改过程中特别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的铅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企业是铅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尽管各地方人民政府对落实五部委意见提出的要求、所做的分工有所不同,但是我们今天所邀请的有关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铅酸蓄电池、再生铅相关管理工作处室负责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都与这项工作密不可分。行政区内有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的地方,其政府要切实负起铅污染防治责任,将工作责任、任务要求和进度安排等逐一落实到部门、到处室、到企业、到个人。
  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防治合力。五部委意见明确要求在国家层面建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和相关协会参加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研究产业升级、行业准入、污染防治目标和计划、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等,督促和指导地方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五部委意见印发后,一些地方已经着手制定落实五部委意见的实施方案。各地区在制定实施方案时,要把本地的协调工作机制也同步建立起来,横向加强协调,纵向有效联动,形成铅污染防治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好协调工作机制的积极作用,灵活运用机制下的小组会议、工作通报、信息反馈等形式,畅通沟通渠道,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做好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各项工作。
  三是要紧抓工作重点,加快推进环保核查和准入审查。在国家层面,我们已与相关部门就五部委意见中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做了任务分工,特别是细化了2013年重点工作的基本思路、具体进度安排和部门的分工负责方案,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今年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协同推进环保核查名单和准入公告名单的发布工作。从强化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监管的要求出发,名单发布要集中在一定时期内基本完成,各地区要根据环保核查及行业准入的相关要求,抓紧做好前期的行业摸底和申报指导,积极支持配合工信部、环保部做好准入审查和环保核查,把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未来要予以支持的铅酸蓄电池、再生铅企业甄选出来,为深入做好产业规范发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与此同时,各地区要巩固一段时期以来行业管理、环保核查的成果,确保对铅酸蓄电池、再生铅行业的高压监管态势,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坚决杜绝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企业复产等现象,严厉打击非法拆解和土法炼铅等行为。
  四是要积极谋划,推动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的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通过对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实施严格的准入管理和环保监管,铅酸蓄电池的生产与再生利用环节将走向规范化,由此,其回收环节将尤为关键。如能实现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有序回收,则铅循环链得以形成,生产、回收、再生利用环节全程受控。但从行业现状看,回收环节仍是一个短板,亟待实质性的突破。考虑到《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政策的出台还需要一个过程,各地区要根据五部委意见要求,充分结合当地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发展实际,发挥核心骨干生产、销售、回收和再生铅企业的积极性,由点及面,共建覆盖面广、流通快捷、监管到位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让废旧铅酸蓄电池整只回流到合规再生铅企业中,实现铅资源的高效环保循环利用。部分地方及企业已经在做有益的探索,对此,我们将为大家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建立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工作广受社会舆论关注,是我们共同背负的历史责任。推进这项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协会、企业以及新闻媒体等相关各方的共同参与。让我们携手共进,紧抓中心工作与重点环节,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力争产业形象有转变、政策措施有突破、社会舆论有认可,为规范产业发展、促进铅污染标本兼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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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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