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范围内地表水铊标准一览

2013年07月18日 16:32 2787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少数机构才有进口仪器,铊被迅速检测出并不容易
  吴纯德指出,铊元素在自来水管理中,并不常见。“铊这种金属一般用在工业生产上,例如制作鞭炮之类,但一般来说,水体中比较少见。”
  从我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以发现,对饮用水水质的检测分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前者指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后者即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而铊属于水质非常规指标。据报道,水质监测专家、珠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原副总工程师曹永旭透露,国家对河段水质的监测设有基础指标,铜、铅、锌、镉、六价铬和锰等几种重金属是常规检测项目,以人力采样、分析、监测为主,”即使这些重金属,如果不在检测时段出现污染,监测部门也未必能发现。“
  另外,由于铊监测设备都是进口仪器,价格高昂,对存放环境要求极高,目前只有广州自来水公司等大型单位科研机构有所配置。也就是说,作为非常规指标的铊,被迅速及时检测发现的可能性不高。而这次贺江铊、镉超标污染事故,则是因为贺江部分河段网箱出现死鱼现象引起重视从而被发现的。
  微言
  南方民间智库专家委员会副主席彭澎认为,退一步讲,即使我们的标准强过日本很多倍,我们也不敢断然肯定日本人就敢喝这种污染水。当然如果今后日本发生大地震等重大灾害在不得已的条件下不得不喝点污染水也情有可原,其实哪个国家的人民都会如此。但我们是在正常的年代,应该喝正常的饮用水,干吗要喝污染水呢?有关官员敢喝,希望他来带头,有没有人跟进那是另外一回事!
  进一步讲,我们揣测一下有关官员如此说法的原由。可能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主观上减轻社会的紧张感。其实,这主要靠政府采取得当的应对措施,并及时公布信息就可以做到;二是为转移人们关注此事发生的根源,毕竟平常环保部门不认真执法,不及时清除那些为非作歹的企业和矿主才留下了这样的祸根。这倒应该对环保部门问责的!
  媒体人惠铭生撰文说,我们不难发现:污染水源,属于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自然少有企业敢以身试法。排污企业向水源、水体排放镉、铊等重金属污染物,是不可想象的。所以,在水源体检测标准中添加检测铊一项,对日本而言可能认为是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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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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