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超标?水龙头二次污染调查

2013年08月02日 8:56 888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新国标将严控铅含量
  目前,我国水嘴(水龙头)产品执行的产品标准主要是强制性国标《陶瓷片密封水嘴》(GB18145-2003)。该标准对水嘴的外观质量、使用性能等都做出了规定,但对铅等有害物质的限量并未作出规定。另外,在直接相关的强制性行标《水嘴通用技术条件》(QB 1334-2004)中,也未对铅的限量提出要求。
  另外,与水嘴间接相关的推荐性国标《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1998)中,要求铅的限量0.005mg/L(毫克每升),但该标准主要适用于与饮用水以及饮用水处理剂直接接触的物质和产品。2007年,我国颁布实施建材推荐性行标《水嘴铅析出限量》(JC/T 1043-2007),该标准规定的铅析出浓度不高于0.011mg/L。
  据悉,国际上对于水龙头铅含量的标准,通常采用强制性执行的限量指标,相比之下,我国现行的则是推荐性标准,目前执行得并不好。据全国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专家透露,国内目前已完成了对强制性国标《陶瓷片密封水嘴》的修订工作,报批稿已提交,有望近期出台。新国标将对铅、铬等危害物质提出限量要求,指标与美国标准一致,为不高于每升5微克。

[1] [2] [3]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