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5耕地重金属污染 完善政策当务之急

2013年10月11日 16:32 656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治理之困
  土地污染治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但是,同时也面临很多现实的问题。
  城乡污染土地修复开展水平的巨大差距,是经济规律之下的一种市场行为,而这种市场行为的背后,则是我国土地污染追责的困境。
  污染土地修复,在中国有着巨大的需求。很多科研机构、企业争相进入,然而,这仍以城市为主要舞台,对农村受污染的土地修复却少有人问津。
  据介绍,每修复一亩污染严重的耕地,大约需要人民币50多万元。修复时间一般需要10年甚至20年。按照这样的修复成本计算,我国农田修复规模将高达50万亿元,如此大的资金需求,无疑是个巨大的挑战。
  关于农村土地修复融资机制,虽然有些企业已在有些地方进行了探索和尝试,但遗憾的是,国家层面目前尚无成熟的模式可以推广。
  其实,城乡污染土地修复开展水平的巨大差距并非人为故意。我国污染场地修复工作起步很晚,2004年之后才在京、沪、渝等大城市开展,其中大部分修复项目都未进行污染追责。
  于是,追责索赔就显得“既麻烦又无必要”,被一再搁置。而在远离土地财政的农村,巨大的资金缺口无从弥补,追责变得既必要又紧迫。
  近年来,不少“两高”企业向农村转移,成了污染土壤的大户,加上城市河道流出的污水,农村过量施用的化肥、农药,过量养殖引发的面源污染,以及矿山开采造成的污染,致使农村土地污染情况异常严重。
  相比城市,农村许多企业的排污行为更加缺乏执法者的监督和管理,以致肆意排污,严重污染周边土壤和水体,让土壤修复变得十分紧迫。
  土壤修复可分为将土壤挖掘或抽取出来,经运输后再进行治理的“异位修复”和不移动土壤而直接在原位置进行修复处理的“原位修复”。二者相比,“原位修复”成本较低、可修复深度更大、对土壤的破坏小,适用于更大面积土地的修复,更适合于农村。
  目前,农村土壤修复的“主力军”是一些植物。中科院地理所环境修复中心自2005年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县建立了以蜈蚣草为主的植物——物化固定联合修复技术示范工程,修复当地被污染以至于无法耕种的农田。
  运用工程手段对浅层土壤进行修复,结合暴露途径阻隔、改变土地用途等方法,也可以在成本较低的情况下降低土地的环境风险水平。
  然而,在土壤、大气、水体三种环境介质中,修复土壤的费用最高,而且效果最慢、最差,一旦被污染,修复将是一个无休无尽的工程。
  完善政策之急
  专家指出,控制镉污染,保障消费者安全食用大米的根本办法,是查清污染源,有针对性地治理环境。无疑,切断污染源是当下最重要的事情。
  然而,由于土壤污染底数不清,导致污染原因、种类、范围和程度成为盲点,防治措施便缺乏相应的针对性。
  因而专家们呼吁,应该建立国家级长期运行的预警和预测系统,对农田污染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及时监控。
  当然,技术层面上的落后,没有有效的监测体系,就无法及时发现耕地质量变化的最新情况,不能制定准确的修复方案。
  目前,我国耕地质量测试指标和方法陈旧,对地力的评价通常采用土壤有机质含量,但实际测定的却是有机物质全量,而不是活性有机质,这样的测试结果,根本无法准确反映耕地地力和土壤演变。
  更为深层的问题是,我国耕地质量保护法规不完善,作为耕地使用主体的农民缺乏保护耕地质量的主动性。对土壤污染,国家层面也缺乏法规和技术标准,地方标准更是空白。因而,立法刻不容缓。
  从整个食物的安全链角度看,在源头加强检测是重中之重。工业污染造成的损失不能由农民承担,而应该由工业排放企业承担。找到责任主体,问题解决起来就比较容易。
  解决土壤污染问题,还要制定和严格执行一系列环保法规。据介绍,目前土壤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土壤环境保护法》(草案)已经初步形成。
  专家建议,《土壤环境保护法》应该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同时明确界定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让环保、农业、国土等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还应与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挂钩,让法律得到真正的贯彻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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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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