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锌行业准入门槛出台

2007年03月21日 0:0 463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3月16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铅锌行业准入条件》浮出水面。《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对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建设项目,在企业布局及规模和外部条件、工艺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五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
      新项目须年产5万吨以上
      根据规定,新建或者改、扩建的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
      新建铅、锌冶炼项目,单系列铅冶炼能力必须达到5万吨/年(不含5万吨)以上;单系列锌冶炼规模必须达到10万吨/年及以上。现有再生铅企业的生产准入规模应大于10000吨/年;改造、扩建再生铅项目,规模必须在2万吨/年以上;新建再生铅项目,规模必须大于5万吨/年。
      在矿山开发方面,新建铅锌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3万吨/年,服务年限必须在15年以上,中型矿山单体矿生产建设规模应大于30万吨/年。
      矿山投资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矿山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矿山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项目资本金比例要达到35%及以上。
      另外,准入条件在工艺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也都有相当明晰的规定。
          准入条件的出台,将为铅锌行业结构调整铺平道路。

责任编辑:LY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