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专项整治违法开采特定矿种

重点是萤石、钨、锡、锑、钼等越界、超量开采行为

2010年06月23日 13:25 310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6月23日消息  从6月份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将开展为期5个月的萤石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并坚决取缔萤石、钨、锡、锑、钼等矿产无证勘查开采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越界勘查开采、超量开采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行为;严厉打击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的行为;深入清理超越批准范围勘查开采的行为;严肃查处超量开采行为;严肃查处破坏矿产资源行为;全面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严厉查处渎职、失职和越权审批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浙江厅要求,萤石矿产集中分布地区,地方政府要组织开展联查联打,严堵违法违规的缺口,严肃查处收购使用违法违规开采的矿产品,坚决封住违法矿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通道。同时,建立协管员机制。由矿区所在地国土资源所确定一名专职协管员,负责落实辖区内萤石等矿产勘查开发的监管责任,将监管矿区名称、矿业权人名称、监管责任主体、协管员姓名、举报电话等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并在采矿权告示牌中注明,探矿权也必须逐一设立相应的矿区监管责任牌。
  据悉,今年11 月底前,浙江将全面完成萤石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浙江厅规定,专项行动验收后收到媒体或群众举报并经查实仍存在违法违规和乱采滥挖现象的,超过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开采的,将停止该市、县(市、区)的采矿权配号。

责任编辑:ho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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