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诱拐”资源 外资变相驾驭稀土供应链

2010年07月01日 9:36 799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作者:

  中国稀土限制出口配额的政策能阻断外资直接批量采购的供应链,但难挡外资与本土企业合资的热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越来越多的外资加大了在稀土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投资设厂的力度,这些外资企业变相驾驭中国稀土供应链,轻而易举地获得当地的稀土资源,简单加工后便运到国外进行深加工或储备。
  更为严重的是,目前稀土应用关键技术专利绝大多数掌握在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手中,这也导致了我国稀土本土企业在诸多领域受制于人。
  “中国政府以资源换取稀土终端应用的技术和产业发展,正面临着外资企业以技术诱拐资源的考验。”包头市稀土应有技术研究所所长韩福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难以抑制的投资热情
  韩福军指出,稀土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而法国和日本却是没有稀土资源的,为了获取原材料,法国和日本的企业也开始在中国投资设厂。
  以日本昭和电工为例,2002年10月24日,日本昭和电工株式公社、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本东海贸易株式会社、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共同投资建成组建包头昭和稀土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比例分别为60%、30%、5%、5%)。2006年,日本昭和电工、日本东海贸易又与赣州虔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赣州红金稀土有限公司在江西省赣州经济开发区共同建设了一家名为“赣州昭和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合资公司。
  除了日本控股的昭和稀土,还有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包头三德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包头罗地亚稀土有限公司等均有外资的身影。
  “在中国,合资的小公司多达几十家,遍布中国的包头、赣州等地,隐蔽地从事稀土相关的业务,由于这些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因此政府也无法监管,而实际上内部操盘的都是外资企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
  上述人士表示,除了配合外资“掩人耳目”,这些独立的小稀土企业还有一个使命,就是为外资寻找更多的稀土资源,适时吃进,以及争取出口配额,这也导致了许多稀土资源被外资所控制。


  稀土遭遇“变相”出口
  有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国家政策的限制,外资在中国的稀土产业供应链也越来越隐秘,从早期的直接采购——商贸运输——回国贮存加工的供应链条,变为近年的投资产地——合资生产——出口流通的供应链条,技巧地绕过了法律限制与政府审批的“雷区”。
  以钕铁硼为例,北京某稀土贸易公司总经理王明(化名)对记者表示,一般的钕铁硼的工艺程序分为冶炼-制粉-成型-烧结,像日资控股的一家著名合资公司,他们出口的产品为合金锭,“这只是第一道工序,属于初级产品,而在海关检验时,却和钕铁硼产品的含量是一样的,被外资钻了空子。”
  王明说,“外资拿到这些初级产品,回国提纯后生产出的附加价值又提高了十几倍。”
  “国家对外资进入稀土行业应该引起关注,提高稀土行业准入门槛。”金蒙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喜平对记者表示,虽然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了出口配额制度,但外资暗箱操作的空间依然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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