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10年07月22日 9:10 314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发挥海外平台作用,拓展公司的资源和资金渠道,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运行费用,扩大产品销量。公司同意与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签订《锡精矿购销合同》,预计2010年度公司购进锡精矿266吨,金额约3300万元。同意与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签订《进口原料委托代理协议》,预计2010年度委托代理进口35000吨金属,金额约6600万美元。同意与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委托代理协议》,预计2010年度委托代理出口约500吨金属,合计金额约900万美元。公司的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43.93%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100%的股份,由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10年7月20日召开的2010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关联交易的预案,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和决议过程中,有利害关系的六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预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0年3月1日法定代表人:杨祖建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经济性质:非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矿产品的销售;项目投资。股本结构:云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39.3万元,持有43.93%的股份;马应喜出资307.5万元,持有30.75%的股份;王儒林出资153.7万元,持有15.37%的股份;深圳市升邑乾亨投资有限公司出资99.5万元,持有9.95%的股份。
  2010年1-6月,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净资产为9,651,268.21元,主营业务收入1,893,111.11元,净利润-348,731.79元(报表未经审计)。
  2、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8月5日法定代表人:普乐注册资本:港币100万元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贸易及投资股本结构:云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10年1-6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0,409,979.15元,净利润1,021,658.99元;截止2010年6月30日,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936,020.99元。(报表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与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锡精矿购销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将所生产的锡精矿产品全部销售给公司,锡精矿产品的交易价格按照当期市场公允价。预计2010年度公司购进锡精矿266吨,金额约3300万元。
  2、拟与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签订的《进口原料委托代理协议》;公司委托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寻找品质符合公司冶炼工艺要求的海外原料,并代理公司与供货方签订供货合同。预计2010年度委托代理进口35000吨金属,金额约6600万美元。
  3、拟与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委托代理协议》。公司委托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寻找国外客户,并代理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预计2010年度委托代理出口约500吨金属,合计金额约900万美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拟与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签订《锡精矿购销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为保证公司生产所需原料,公司与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经协商一致,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将所生产的锡精矿产品全部销售给公司,锡精矿产品的价格按当期市场原料采购公允价格。
  2拟与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签订《进口原料委托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司委托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寻找品质符合公司冶炼工艺要求的海外原料,并代理甲方与供货方签订供货合同。原料采购价格参照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当期原料交易价格。预计2010年度委托乙方代理进口约35,000吨金属,合计金额大约6,600万美元。上述量和价以外方的商业发票为准。
  3、拟与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委托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司委托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寻找国外客户,并代理甲方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产品销售价格参照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当期锡产品交易价格。预计2010年度委托乙方代理出口约500吨金属,合计金额大约900万美元。上述量和价以最后提供给客户的商业发票为准。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发挥海外平台作用,拓展公司的资源和资金渠道,为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采购提供保证,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运行费用,扩大产品销量。
  2、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进口原料120,848,509.29元,销售产品18,393,753.84元。公司募投项目“十万吨铅冶炼技改项目”目前试车已进入尾声,下一步将正式投产,为保证投产后的原料需求,更好地把握近期市场原料采购及销售的有利时机,公司委托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进口部分原料。同时,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亚洲销售市场,充分发挥海外平台作用,扩大产品销量,公司委托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出口了部分锡材产品。
  七、交易的必要性:
  1、为充分利用关联方现有的优势资源和成熟的海外运作模式,简化公司pt电子游戏公司/机构设置,实现优势互补,降低市场风险,缩短采购周期,加快资金周转,及时保证项目投产后的原料需求,鉴于此,公司暂未考虑与其他第三方合作。本次与两关联方的交易为短期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将在今后三年内逐步建立完善的经营运作机制,培养专业的外贸人才队伍,积极寻找更具实力的合作方。本次交易不存在人为创造关联交易,没有违背证监会要求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精神。
  2、上述三项关联交易约占公司同类型原料采购的20%、产品销售的5%。
  3、履约能力: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和云锡源兴有限公司是大型国有企业的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良好,有丰富的外贸操作经验,管理制度完善,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交易约占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30-40%;约占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00%。八、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就以上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及合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是根据市场化原则来运作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预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双方签订的《锡精矿购销合同》、《进口原料委托代理协议》、《销售委托代理协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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