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未经环评企业一律停建停产

2011年11月07日 14:44 387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11月4日,江西省环保厅召开的全面排查违法排污企业、集中整治违法排污行为视频会议。记者获悉,江西省将开展全面排查违法排污企业、集中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专项行动,对于企业未经过环保部门审批、违法开工建设和建成投产的,一律停止建设、停止生产。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由各设区市环保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带一个督查小组包片的办法,对本辖区内各县(市、区)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违法开工建设和建成投产的,一律停止建设、停止生产;对未经环保部门试生产审批、试生产超过1年未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一律停止试生产;对未按环评要求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的,一律停止生产;对超标和超排污总量排放水污染物的,一律实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由属地环保部门责令其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不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未足额缴纳排污费的,一律实施高限处罚。

责任编辑: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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