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第十批)》公告

2012年11月29日 12:41 1151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  告
2012年  第39号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文件图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批)》.pdf文件图标 《微型计算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pdf,现予公告。
  《微型计算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2013年2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14年2月1日前加施能效标识。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的产品应依据《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财建[2012]702号)的时限要求加施能效标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
  2012年11月14日

责任编辑:安子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