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华热轧不锈钢板材征收临时保障措施税

2013年01月11日 16:26 835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印度财政部海关中央委员会于2013年1月4日发布公告,根据印财政部保障措施局的初步调查结果,对原产于中国的304热轧不锈钢板材(Hot Rolled Flat Products of Stainless Steel of 304 Grade)(最大宽度1605毫米),包括所有含不低于6 %的镍、铬,钼和钛(也可不含后两种元素)的奥氏体不锈钢,征收从价税率为20%的临时保障措施税。
  涉案产品的具体海关编码包括:72191111, 72191112, 72191190,72191200,72191300,72191400,72192111,72192112,72192121,72192122,72192131, 72192132,72192141, 72192142, 72192190,72192211,72192212, 72192219, 72192291, 72192292, 72192299,72192310,72192320, 72192390, 72192411, 72192412, 72192413,72192419,72192421,72192422, 72192423, 72192429, 72192490,72201110,72201121, 72201122, 72201129, 72201190, 72201210, 72201221, 72201222, 72201229, 72201290。
  临时保障措施税征收期为200天(期间除非撤销,取代或修订),从公报公布之日起生效。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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