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情况调研的函

2013年03月06日 9:25 590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管一函〔2013〕13号
  辽宁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了解各地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开展情况,决定对你省及所属部分重点市、县有关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整顿关闭工作情况。
  整顿关闭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包括专门组织和协调机制的建立情况,各相关部门在整顿关闭工作中的职责划分情况;整顿关闭工作程序细化情况;整顿关闭重点对象的确定情况;整顿关闭任务逐年分解情况。
  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制定情况,包括主要、大宗矿产最小开采规模确定情况;相关经济补偿政策出台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总量控制方面的相关规定或总体规划情况;本地区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目录制定情况等。
  年整顿关闭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下达的整顿关闭任务完成情况;是否对照关闭标准实施关闭;关闭对象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告情况等。
  (二)整顿关闭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包括整顿关闭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关闭对象被关闭后有哪些遗留问题需要解决?如:是否有从业人员需要安置,关闭对象从业人员一般为多少人,人均安置经费需要多少?是否有安全隐患需要治理,主要有哪些方面的隐患,隐患治理资金分别需要多少等。
  (三)整顿关闭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方式
  此次调研采取函调方式。请认真组织你省有关重点市、县,对照调研内容梳理形成调研反馈材料,并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你省及重点市、县(各1个以上)反馈材料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春民,010-64464670,licm@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
  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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