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2013年度中丹可再生能源战略研究合作项目

2013年03月13日 9:10 608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丹麦王国政府间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为推动中丹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科技合作,中国科技部与丹麦科学、创新与高等教育部联合启动2013年度中丹可再生能源战略研究合作项目征集工作。
  一、申报说明:
  1、2013年度中丹可再生能源战略研究合作项目重点征集领域如下:
  ·风电与智能电网
  ·能效
  2、双方申报单位需有一定合作基础,合作项目应基于互利共赢,具有创新性并有产业化前景,鼓励企业参与项目申请,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的联合项目。
  3、2013年度中丹可再生能源战略研究合作最多资助2个项目,请项目单位酌情申报。
  4、中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申报前与丹方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最晚于项目执行前与丹方合作单位就项目合作具体事宜(合作范围、合作路线及相关知识产权问题等)达成一致。
  5、各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初选,各部门最终推荐不多于2个项目申请。
  二、申报方法:
  1、中丹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丹麦科技创新局(DASTI,Danish Agency for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中方申报采取离线方式。请从“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2012版).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另请用中英文填写项目建议书信息表作为建议书的附页(见附表)。
  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交项目推荐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一份)后统一报送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zs_ozc@most.cn,邮件主题格式为“中丹可再生能源战略研究合作-项目单位-项目名”。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指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3、丹方申报网址:www.fivu.dk/en/dsf-china-funds,联系人:
  Daniel Pedersen,电话:+45-72318437,Email:dsp@fi.dk
  Klaus Jakobsen,电话:+45-72318393, Email:krja@fi.dk
  Lene Cividanes,电话:+45-72318402, Email:lecd@fi.dk
  三、申报及立项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
  2、中丹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科技部将根据2013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
  3、双方将根据各自评审结果共同协商和确定2013年度中丹可再生能源战略研究合作项目支持清单。执行通知将于2013年底之前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早、乔健
  电话:010-58881352,010-58881353 传真:010-58881354
  电子邮件:hzs_ozc@most.cn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13年3月6日

文件图标 项目建议书信息表.doc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