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取消八项职责

2013年06月28日 11:1 577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国务院日前批准《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中,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明确取消8项职责。
  方案在整合原国家能源局和原电监会职能基础上,重点强调职能转变,明确取消8项职责:
  1、取消电力、煤炭、油气企业的发展建设规划和专项发展建设规划审批;
  2、取消电力市场份额核定;
  3、取消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审批;
  4、取消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化验收和安全监测系统检查验收;
  5、取消发电厂整体安全性评价审批;
  6、取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范和方案审批;
  7、取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审批;
  8、取消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审批。

责任编辑: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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