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废旧铅酸电池回收率达97%

2013年07月11日 9:5 249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作为世界能源消耗大国,美国每年消耗约20亿枚电池,共花费104亿美元,同中国一样,也面临着废弃电池污染环境的巨大挑战。美国环保署、美国铝业协会、美国林业及纸业协会、橡胶制造协会和美国废物循环利用协会等组织发布的数据显示,2004年至2009年之间,美国铅酸电池回收率达97%,远高于铝、纸张、玻璃、报纸和轮胎等物质的回收率。
  “以旧换新”鼓励消费者参与回收
  消费者是铅酸电池回收的重要参与者,但普通消费者人数众多,管理难度大。因此,许多州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废旧电池的回收工作。
  例如,康涅狄格州要求消费者购买铅酸电池时,需要用旧电池“以一换一”;俄勒冈州也要求零售商每次至少向消费者收回一枚铅酸电池;明尼苏达州则规定,消费者每次最多只能交给零售商5枚废旧电池。
  如果消费者购买新电池时未“上交”旧电池,则需多缴纳一笔费用。威斯康辛州法律规定,零售商每销售一枚铅酸电池,可向消费者收取5美元押金,待其回收时,向消费者退还2美元。在哥伦比亚,如果消费者购买电池时为未将废弃铅酸电池交给零售商,那么零售商可以向其收取至少10美元的回收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德克萨斯州将不同电池的回收费用做了细致划分,电压为12伏以下的铅酸电池须交2美元,12伏及以上的电池要交3美元。电容、重量及大小符合一定规定的小型铅酸电池则无须缴纳回收费用。
  从严监管零售商
  作为连接普通消费者、电池生产商和回收机构间的纽带,零售商也对电池回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各州法律规范的重点。
  此外,根据各州法律不同,未按规定处理废旧铅酸电池将受到不同程度的罚金甚至刑罚处罚。以犹他州为例,零售商不得随意丢弃消费者上交的废旧电池,而须交由电池批发商、生产商、专门回收机构或联邦和州政府批准的二级铅冶炼厂等机构处理。零售商和批发商一旦违反规定,随意丢弃铅酸电池,则将被判B级犯罪(属轻罪的一种)。
  统一回收处理
  消费者将废旧电池交由零售商后,零售商须将电池统一运往回收机构处理。在运输途中,工作人员须保证电池妥善装载,严防电池破损、短路、电解液或粉末泄漏。
  同时,电池运送工具及货物单上须标注危险废料提示,并保留三年存货记录。电池一旦破损,必须放入厚度为6毫米的聚乙烯塑料袋,才可同未破损的电池一并运送。如电池盖丢失,必须替换新盖,保持电池完整性。
  电池达到回收地点后,将经过分离处理、再加工和新产品制造等步骤,完成由污染源到新产品的变身。废旧电池经机器粉碎后,被放入特制容器中,其中的铅和较重的物质沉入底部,塑料和液体成分也被分离出来,与铅分别进入不同的处理过程。
  塑料经过清洗和烘干后被熔化,之后被压制成大小统一的形状,销售给电池生产商,用作电池外壳,再次进入生产和流通环节。废旧电池中的铅也要经过清洗后熔化,倒入特制模具中,过滤去杂质后冷却凝固。之后,这些固体铅将运往电池厂,再次熔化,用于生产新的电池。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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