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施行

2013年08月01日 10:50 567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8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7月31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新规与以前相比有五大亮点。
  尘污染防治资金有保障。此次新规明确提出,工程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将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尘污染防治义务。
  控尘措施更细化。环保主管部门对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管,市政、建设、国土、环保、交通、园林等部门,负责制定本行业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此外,各领域的防尘措施也有明确标准:工地周围要有不低于1.8米的围墙或硬质密闭围挡;对开挖、爆破、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
  新增大气污染预警应急处置制度。新规提出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在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预案中写入尘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内容,并根据大气环境污染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更多企业违规行为将被公开。今后,我市企业的尘污染违法行为将进入联合征信系统并依法公开,控尘不力的企业纳入信用“黑名单”的范围较以往有所扩大。
  为区县治理尘污染树立标杆。新规规定,主城以外的区县(自治县)的镇、街道,可参照新办法执行控尘措施,这为区县尘污染防治提供了新思路。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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