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2013年08月01日 14:10 779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促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现批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文件图标 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pdf

文件图标 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pdf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3年7月23日


  发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编制单位。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