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标准合约》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的公告

2013年08月09日 8:55 526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为切实落实今年证券期货监管会议关于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工作部署,有效促进铅期货品种的功能发挥,满足铅上下游企业对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迫切需求,我所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标准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作了相应的修订。为使新、旧合约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平稳过渡,经研究决定:本次修订的合约条款和规则,自2013年9月2日起实施。   为切实落实今年证券期货监管会议关于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工作部署,有效促进铅期货品种的功能发挥,满足铅上下游企业对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迫切需求,我所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标准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作了相应的修订。其中,《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标准合约》修订案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已经本所第二届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公布。
  为使新、旧合约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平稳过渡,经研究决定:本次修订的合约条款和规则,自2013年9月2日起实施。

        附件:1文件图标 《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标准合约》修订案.doc

                   2.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doc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3年8月8日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