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蓄电池消费税是利国利民还是行业地震

2013年11月27日 11:2 861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作者:

  近日有消息传出,铅蓄电池将征收5&的消费税,一些媒体甚至发出“5%的消费税将引发铅蓄电池行业内地震,也将成为压死一些无力负重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的担忧。
  早在2012年,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会长王金良就表示,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拟对铅蓄电池征收5%的消费税,这将成为影响铅蓄电池行业的一把双刃剑。王金良表示,“消费税出台时间并不清楚,但可以肯定这对铅蓄电池行业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在企业大打价格战,成本难保的行情下,企业只能消化这部分税收,而无力向消费者转移。”
  消费税(Consumer tax)是以消费品Consumption tax(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等,都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国会2012年通过了消费税(修正)法案,宣布从2012年10月1日起豁免投资级黄金和其它贵金属交易的消费税,这表示买卖投资级黄金和贵金属,将与其它金融工具如股票和债券一样,无需支付消费税。根据新的核准熔炼商及集运商计划,合格的贵金属熔炼厂熔炼集运商,在进口和采购熔炼用途的废料时,无需支付消费税,同时,在把废料熔炼为投资级贵金属的过程中所涉及的进项税也可索回。业界纷纷表示,此举吸引更多交易商在新加坡设立办事处以存储黄金,刺激外国有色金属企业到新加坡建厂发展。
  2013年8月,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通报关于贯彻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决议和履行政府三项承诺时表示,将加快推进营改增等相关税制改革,研究将部分过度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在部分地区实施了部分金属和非金属矿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基础上,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煤炭等资源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取消相关收费基金,研究适时调整从量计征品目资源税税率标准问题。
  铅蓄电池行业设立消费税的一大目的之一,是节能环保。铅酸蓄电池已有150多年历史,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通讯、风能、电力、军事国防、电动助力车等多领域。美国铅酸蓄电池的用铅量占全国用铅总量的95%以上,但其造成的铅排放仅占其总排放量的1.5%。
  我国人民生活、经济发展都离不开铅蓄电池产业,然而由于一部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规模小、技术落后、管理粗放,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威胁了地方生态环境、群众身体健康,企业员工“血铅”及儿童“血铅”情况时有发生,不容小觑。国家有关部门相应把推出铅酸蓄电池行业消费税的纳入议程也是社会及民心所向,不但可以调节产品结构,还可以引导绿色环保消费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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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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