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公告

2014年02月12日 10:47 415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因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14.1.2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8日起暂停上市。现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3年1月31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葫芦岛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13年2月5日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葫芦岛中院于2013年12月5日作出(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2013年12月31日,葫芦岛中院作出(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7号《民事裁定书》,确认《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目前,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积极推进公司品牌战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生产经营平稳,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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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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