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41天6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绘就10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蓝图

2009年02月26日 15:39 969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 原则通过船舶工业振兴规划
  北京2月11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会议认为,船舶工业是为水上交通、海洋开发及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现代综合性产业,对钢铁、化工、轻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当前,我国船舶工业正处在由大到强转变的关键时期,制定和实施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对于巩固和提升我国船舶工业的国际地位,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会议强调,加快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必须采取积极的支持措施,稳定造船订单,化解经营风险,确保产业平稳较快发展;控制新增造船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大型企业综合实力,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加快自主创新,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要稳定船舶企业生产。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力度,支持大型船舶企业和航运企业按期履行造船合同,采取鼓励措施支持购买弃船。指导船舶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保持生产连续性。二要扩大船舶市场需求。加快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和单壳油轮淘汰,积极发展远洋渔船、特种船、工程船、工作船等专用船舶。努力开拓国际市场,扩大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国际市场份额。三要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支持造船企业研究开发新型自升式钻井平台等海洋工程装备,鼓励开发海洋工程动力及传动系统等关键系统和配套设备。四要积极发展修船业务。鼓励造船企业利用现有造船设施开展修船业务,增强大型船舶、特种船舶、海洋工程装备修理和改装能力。规范发展拆船业。五要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鼓励骨干船舶制造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推动大型船舶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引导中小船舶企业调整业务结构。六要加强技术改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三大主流船型进行优化升级,提升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设计开发能力,支持填补国内空白、节能环保效果显著及产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和配套产品研发。会议决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投放;将现行内销远洋船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延长到2012年;抓紧研究出台鼓励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和单壳油轮强制淘汰政策;今后3年暂停现有船舶生产企业新上船坞、船台扩建项目;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支持高技术新型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重点配套设备研发。
                       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北京2月18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
  会议认为,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在当前国际市场需求急剧下降、全球电子信息产业深度调整的形势下,振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必须强化自主创新,完善产业发展环境,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着力以重大工程带动技术突破,以新的应用推动产业发展。会议确定了今后3年电子信息产业的三大重点任务:一是完善产业体系,确保骨干产业稳定增长,着重增强计算机产业竞争力,加快电子元器件产品升级,推进视听产业数字化转型。二是立足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着重建立自主可控的集成电路产业体系,突破新型显示产业发展瓶颈,提高软件产业自主发展能力。三是以应用带发展,大力推动业务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强化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运用,着重在通信设备、信息服务和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培育新的增长点。为此,一要落实内需带动,拓展电子信息产品应用和产业发展空间。二要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实施集成电路升级、新型显示和彩电工业转型、第三代移动通信产业新跨越、数字电视推广、计算机提升和下一代互联网应用、软件及信息服务培育六大工程,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电子信息产业。三要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实施相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四要促进发展服务外包,支持企业“走出去”建立研发、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五要加强政策扶持。加大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实施力度。落实数字电视产业政策,推进“三网融合”。调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目录和标准。继续保持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退税力度,进一步发挥出口信贷和信用保险的支持作用。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发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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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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