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石化等四行业敲定三年“减肥”计划

保增长不代表保护落后

2009年05月05日 11:20 909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山雨欲来,地炼企业在最后大限来临前做逃生的紧急准备。王女士告诉记者,毕竟到2011年还有大约2年的缓冲时间,这期间还有空间。目前山东不少地炼企业都在积极地准备扩大生产能力,以期在2011年之前能够跨过100万吨的安全门槛。
       但是,抓紧扩产求生对很大一部分地炼来说,巨大资金投入会是很大难题。“地炼最近几年的日子并不好过,能够投资上马百万吨炼油装置实力的地炼并不多。国家对炼油业整顿得很厉害,引进资本也比较困难。”卓创咨询分析师刘峰表示。

       钢铁:
      期待补偿细则出台

  钢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虽已排定,但最令人关注的补偿细则尚未出台。CBN记者昨天获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多部委正在协调制订落后产能淘汰细则,有关方案将在三年内出台。
  5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文《在保增长扩内需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出钢铁行业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和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
  根据已下发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11年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这相当于届时将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
  昨天,国家发改委再次发文,明确2009年的淘汰目标,即今年计划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000万吨和炼钢600万吨。国家发改委明确表示,中央财政将采取转移支付方式,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给予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发改委两次发文,都没有提及业界最为关注的具体补偿办法。
  对此,国家发改委一位官员昨天告诉CBN记者,淘汰落后机制的细则正在制订中,将在三年内完成。此外,该官员透露,今年6月将出台对钢铁行业继续实行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这将对淘汰落后产能起到重要作用。
  在4万亿政策投资的刺激下,一种声音认为中国制订的节能减排任务不一定能完成,但国家发改委通过公布具体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给予了回应。
  落后产能一直制约着中国钢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虽然国家有关部门近年来一直在强调淘汰落后炼钢、炼铁产能,但由于没有具体的退出补偿机制,进展一直不顺利。
  “现在,国家对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兰格钢铁网分析师李钊告诉CBN记者。
  4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情况,表示目前正在对落后钢铁产能进行摸底调查。李钊表示,国家此前虽然也对落后产能进行了调查,但是力度不够大,此前普遍采取的是地方政府上报,亲自摸底调查较少。由于此前许多地方政府以税收为目的,瞒报落后产能,加剧了淘汰难度。“工信部亲自摸底,有助于查清被瞒报的落后产能。”李钊说。
  另一方面,李钊认为,现在淘汰落后产能遇到的阻力也是最小的。在他看来,此前钢铁行业落后产能难以淘汰,主要是由于钢铁企业效益较高,企业对淘汰落后产能有抵制,而现在由于受到金融危机冲击,一些落后产能企业生存困难,愿意在得到相应补偿的前提下进行淘汰。
  “如果没有可行性的细则,这次提出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还是会像以前那样,很难执行。”复星集团钢铁事业部一位内部人士对CBN记者表示,“能不能有效淘汰,关键是看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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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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