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万元卖到3.6亿!承德探矿权离奇拍卖案调查

2009年12月02日 15:5 1058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竞拍者的“醉翁之意”
  “当时就感觉,买一个探矿权(不是采矿权)花3.6亿元,不太正常,我就向承德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
  汇报了。”交易所是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范明杰的预感很快得到了证实,3.6亿元的买主石宝义和1.975亿元的买主罗振安,同时向交易所提交报告,声称“资金紧张”,自愿放弃竞得的探矿权。
  按照事先公布的《探矿权出让文件》规定,石宝义和罗振安各自预交的50万元竞买保证金被“没收”。与竞拍时的“迫切”相比,这两个亿万买主“180度的大转弯”让许多人“百思不得其解”。
  “这两个人到底是什么意思?因为探矿权肯定值不到这个价,如果竞争激烈,拍卖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有可能。”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地质勘查科科长王臣告诉记者说,“我们和交易所的工作人员,还有市纪检委、检察院、公安局、公证处的人也进行了讨论。”
  谜底很快就揭开了。
  “石宝义和罗振安放弃后,我们正要准备再次拍卖,武广玉和于云飞分别向我们提出申请,要求递补为竞得人,获得探矿权。”范明杰向记者提供了这两个人的申请报告。武广玉认为,石宝义以3.6亿元竞得探矿权,是最高报价,而他以33万元报价排在石宝义之后,是报价的“次高者”;于云飞的36万元报价也是1.975亿元报价的“次高者”。而按照《探矿权出让文件》规定,报价的最高者放弃后,“次高者”可以提出申请,递补为竞得人。
  记者在承德市《探矿权出让文件》中看到有这样的规定,“报价最高的竞买人违约或放弃,保证金不退,报价次高者可提出书面申请,递补为竞得人。”
  “我们认为,3.6亿元报价的‘次高者’是3.595亿元;1.975亿元报价的‘次高者’是1.97亿元。武广玉和于云飞不是‘次高者’,不能递补为竞得人。”范明杰告诉记者,“我们答复后不久,他们就把我们告上法庭。”
  11月9日,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武广玉和于云飞状告承德市矿业权交易所案,武、于两人要求法院判定他们是探矿权的竞得人,并责令交易所与他们签订《成交确认书》。
  记者参加了旁听。交易所在法庭上说,石宝义、罗振安、武广玉、于云飞有恶意串标嫌疑。石宝义连续报价723次,罗振安连续报价400次,然后又以不能服众的理由放弃,有违常规,扰乱了探矿权出让工作,如果法院支持武广玉、于云飞递补为竞得人,不仅对其他竞买人显失公平,同时也给国家利益造成巨大损失。
  “我们对‘次高者’的理解与承德市国土资源局一致。”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副调研员梁志勇分析说,“他们那四个人,是有联系的。”
  记者在承德采访时了解到,武广玉是一个矿老板,并是承德居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而“出手”1.975亿元的罗振安是武广玉的一个工作人员,曾负责承德居然之家楼盘的销售工作。于云飞原是承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后下海。记者与武广玉的律师栾政明联系,希望采访武广玉,栾律师与武广玉联系后告知记者,不方便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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