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铅、碳排放入选2009中国十大环境事件

2009年12月31日 10:0 1277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9。中国CDM项目遭遇瓶颈
  事件:在12月4日结束的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第51次会议上,来自中国的10个风电项目没有成功通过EB审核注册。
  中国代表团随后在京都议定书第五次缔约方会议全会上发言称,EB近段时间以来,以怀疑中国政府有意系统性降低风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从而鼓励将风电项目开发为CDM项目为由,对中国的风电项目提出了系统性审查,并拒绝了多个来自中国的风电项目,这种做法存在严重问题:
  首先,采取什么样的激励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应由东道国根据自己的国情自主做出决定,EB在缺乏根据的情况下,对主权国家的能源政策妄加猜测,并据此做出决定,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其次,针对EB的疑问,中国国内机构、项目参与方及相关的国际机构,向EB提交了大量相关证据和资料,证明中国的风电上网电价基本保持稳定甚至有所升高,但EB无视事实,继续以不透明的方式做出决定,同时未公开给出合理的解释,其决策合理性已经受到广泛质疑。最后,EB所提的问题适用于所有国家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甚至是所有国家的所有能源项目,但EB目前的做法只针对中国项目,显然有失公允。
  截至今年10月,中国有663个CDM项目在EB成功注册,预期年减排二氧化碳1.9亿吨,约占全球注册项目的58%,注册的项目数量和年减排量均居世界第一。
  点评:作为《京都议定书》重要的履约手段,CDM无疑也应当贯彻“三可”原则,因此对于项目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都有特殊的要求。而公正性和透明度既是对受益方的约束,也是对资金提供方的约束。如何增强各个环节的透明度,构建完善的沟通和核证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10。中国首例环境记者诉专家案终审胜诉
  事件:12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章轲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驳回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这场环境记者起诉水电专家的官司以记者终审胜诉划上了句号。
  2007年12月20日,章轲在《第一财经日报》上发表文章《水电开发该降温了》。文章引述水利专家刘树坤的观点称,“目前我国大部分河流的水资源开发程度高达80%以上,四川、云南等西南地区一些河流的水资源开发程度甚至高达100%”。
  当年12月24日,张博庭在其博客上发表题为《社会不需要无知无耻的绿色人物》的文章,认为章轲的文章是“公然和国家大力发展水电的国策唱反调,意图以此出名”。全文对章轲本人涉嫌侮辱、诽谤和人身攻击的言辞如“残废”、“活宝”、“可怜的糊涂虫”、“恬不知耻”、“连眼神都不好使的科盲”、“弱智人”等,超出了学术评论本身。
  2008年1月25日,章轲到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张博庭侵犯其名誉权。2009年2月23日,该案进行一审,根据一审的判决结果,张博庭应向章轲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赔偿证据保全公证费1060元。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张博庭负担,章轲一审胜诉。
  后张博庭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12月,该院发出民事判决书,维持了一审判决。
  点评:这个案件形式上是名誉权纠纷,实质是环保领域专业精神问题的角力。有意思的是,以专家自诩的被告恰恰输在了记者的专业精神上。不过,这对于其他环境记者及NGO等也是个很好的提醒,做环保既要有热情,更要善于借助专业的力量。

[1] [2] [3] [4] [5]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