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行业产能边淘汰边扩张 新调控指导意见将出

2009年12月31日 11:4 719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新调控指导意见将出
  对此,记者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明年在推动出台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指导意见的同时,也会制定分行业实施方案,将钢铁、电解铝、水泥以及电石、铁合金、焦炭等行业2010年度淘汰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
  袁隆华指出,明年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如何综合运用节能环保等标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差别电价等,建立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完善和落实配套政策,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促进产业升级。
  “一些行业尽管已经完成'十一五’的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但是未来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还会加大。”他说。
  该部前不久下达了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其中,炼铁、炼钢、水泥和焦炭等行业合计淘汰落后产能,分别要达到2113万吨、1691万吨、7416万吨和1809万吨。
  这比起今年7月公布的全年任务有所增加,比如钢铁增加了1113万吨,炼铁增加了691万吨,水泥增加了2416万吨,焦炭增加了1209万吨。
  李宁宁指出,明年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把土地关、环保关、信贷关、核准(备案)关。采取经济、环保、法律等方面的手段,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一些行政方面的手段,综合地进行调控,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据悉,近几年国家发改委已经停止审批或备案新建,或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甲醇等传统煤化工项目,近几年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试点项目。不过地方仍在未批先建,比如钢铁目前实际产能在5亿吨,国家仅仅核准了3亿吨。
  李宁宁强调,违规的项目必须停止建设或生产,必要时国家将动用问责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违反上述政策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进行问责,要进行严肃处理,来抑制产能过剩的情况。”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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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onferrous met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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