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始兴县矿老板非法开采稀土矿

2010年03月18日 13:46 1159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作者:

  一位身着红衣的村民对前来调查的记者起了疑心,表现非常警惕。他告诉记者,去年年底,当地政府已经对这个矿山进行了整治,至今没有开工。同时,他紧盯着记者在村里的一举一动,直到记者走出村子。
  3月14日下午3点,记者在返回的途中发现,偷采点已经有四五个工人在搅拌泥土,还在池内架起了楼梯,卷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


  幕后矿老板从未现身村民收小惠包庇偷采
  面对记者的突然拜访,始兴县澄江镇一位刘姓镇委委员一听前来了解稀土偷采问题,马上反应,“是不是香木岭的那个矿?”
  该委员听了记者的描述后证实,记者所前往的香木岭稀土矿偷采点属于无证开采,县里和镇里已经联合打击了不少于20次。就在春节前,澄江镇各机关部门公务员几乎倾巢出动,组织了百余人员前往该稀土偷采矿点执法,“用挖土机毁了过滤池,并且切断了电线和水管,对用竹竿搭成的简易工棚也进行了捣毁。”
  南方日报记者从澄江镇了解到,附近的村民之前把污染造成生活和生产环境严重破坏的情况反映到澄江镇和始兴县有关部门。经过环境监测部门的调查,矿水污染过的农田,轻则产量减少,重则寸草不生。
  于是,“信息灵通”的矿主听到风声后,和执法部门玩起了“躲猫猫”。执法部门白天去,他们就晚上开工;工作日执法,他们选择节假日开工;切断电源和水管后,几天后马上接好。
  刘委员谈及“狡猾”的矿主,表示这个问题也深深刺痛了他的神经。因为稀土偷采点在广东和江西的交界处,非常偏僻,每次去检查执法都要步行三四个小时山路。他曾经试过骑摩托车上山巡查,结果摔得够呛。
  偷采矿点周围的环境也让刘委员触目惊心,原来绿油油的青山变成了松垮垮的黄泥山。即使执法部门实行强制断电措施后,矿主总能想出办法继续复工,他们开始自己组织发电。为了把过滤好的稀土运下山,矿主甚至雇佣当地村民修起了一条砂石路连接至矿场。
  “高利润是最大的驱动力。”据始兴县政府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透露,这里生产出来的白色稀土矿泥市场价约为每吨五六万元,精制加工的稀土价格每吨可以卖到十五万元。“他们一个晚上的收入可以够我们去捣毁设备几十次。”
  始兴县国土局局长钟永江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说执法部门已经对香木岭偷采矿点执法20来次,但是偷采矿点真正的幕后老板一直没有现身,只听说是外地的老板。“我们每次兴师动众山上执法,抓到的只是一问三不知的‘小鱼小虾’,抓了几天问不出东西只得放掉。”
  据当地一位村民反映,每逢过年过节,矿上就会派人前往村民家里发红包,多则上千元,少则一两百元。同时,矿老板还雇佣了村里的年轻人看场子,每个月都给几百元工资。
  在钟永江看来,当地村民正是收受了矿老板的小恩小惠,从而自愿充当马仔,却忽视了滥开采稀土给自己家园带来的严重危害。“附近村民的态度很关键,如果村民联合起来抵制开采,那么肯定开不下去。而现在,有的村民为了利益,还跑来包庇矿老板。”


  非法采矿最多判七年国家保护立法漏洞多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来查就跑的现象比较普遍。”广东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地球科学系教授周永章解释稀土偷采的原因,“广东省的稀土矿量大,而且多存在地表上,偷采相对简单,监管困难。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的力度,加大罚款的额数,对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其实,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律师王思鲁认为,无证开采稀土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刑法》有规定,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是,广东省地质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很少听到有人因为偷采矿而被判刑的。“国家对矿产资源保护立法很不完善,‘真空地带’很多。”
  澄江镇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镇里的态度很明确———一定要严厉打击偷采行为。
  当记者问到如何应对屡禁不止的偷采行为时,该负责人坦言,目前的确还没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法,可以彻底制约矿场偷采行为。为此,镇里准备专门成立巡查小组,派专人进行负责。同时,县里镇里还派人进村宣传,希望取得村民的配合。
  南方日报记者在香木岭村看到,“严厉打击偷采私采行为”的宣传横幅原本挂在村口,如今已飘到一户村民的猪栏里,红底白字依稀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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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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