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回收作坊式合适了结

2010年03月29日 14:58 1278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企业落实有难度
  部分要求缺乏技术设备支撑
  从行业的角度,张宇平对《规范》的出台实施表示双手欢迎。不过他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隐忧”。
  首先,《规范》中要求将含汞元件、液晶显示屏背光灯管、制冷剂、含铅玻璃等废物交给有资质的企业处理或危废处理厂进行处理,这些废物能否得到妥善处理是关系到整个流程对环境是否造成影响的关键所在。而对某些废物的处理,国内尚无相应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需要进口。而虽然引进国外处理设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但在国内产业政策尚未明确的情况下,进口设备昂贵的价格将让很多企业望而却步,在一定程度上仍然会造成上述废物无法得到妥善处理。“根据目前现实,此类要求实际上落实难度较大。”
  其次,因为是先有行业后有规范,在其实施后,已有从业企业需要调整原有技术及设备,使之符合《规范》要求,势必会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的成本,降低处理企业利润空间。
  而据调查,当前整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投资回报率偏低。有资料显示,当前国内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及处置的企业,在经营上基本处于维持甚至亏损状态。“《规范》的实施可能进一步增加其成本负担,如果没有相应的补贴、优惠措施,从业企业将面临诸多困难的选择。”
  张宇平进一步分析认为:一方面,部分企业面临着技术落后、资金短缺、人才匮乏等困局,在实际生产中难以达到《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可能选择退出本行业。“但从全局看,部分企业的退出,不但不利于目前大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急需处理的需求,也不利于行业长远发展。”
  另一方面,部分企业由于无法达到《规范》要求,但又不愿轻易退出行业,可能就会变成“双面人”:在部分处理设备上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而实际上仍采用简易方式进行处理,使《规范》形同虚设,失去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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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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