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构想

2010年04月13日 16:22 1278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二、包头稀土产业的瓶颈
  (一)宏观管理问题
  1.政策机制不灵活。稀土是战略性资源,国家虽然就战略性资源出台过一些综合性政策意见,但专门针对稀土产业所制定的专项政策法规却很少。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及包头市在科技自主创新、新产品开发应用、产品出口、人才培养使用及稀土资源开发与保护等问题上,尚未形成比较完善的地方性政策法规,特别是专门针对稀土龙头骨干企业的扶强扶优政策偏少,对行业重点企业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不完善,政策倾斜度不够,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包头稀土产业做强做大。
  2.管理体制不完善。在纵向上,从上到下各级稀土行业管理机构职责划分不很科学,直接面对稀土企业的基层管理部门,因职能乏弱,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且由于各级职能机构的关系衔接不紧密,导致稀土行业管理决策慢,难以适应稀土市场发展变化的要求。在横向上,稀土管理机构职能分散,各部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一方面难以形成“调控合力”,另一方面致使稀土企业隶属关系复杂,造成“管理障碍”,使得稀土行业管理在服务功能、协调功能和监管功能上缺乏公信力,造成包头稀土产业至今未形成产业“联合舰队”实现统一对外。
  3.出口管理还待加强。稀土作为战略性资源,我国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管理。多年来的实践证明,配额的发放政策存在一些问题,配额管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有些有规模、有实力的企业在配额数量上得不到保证且下发时间晚,有些企业有配额却无销售客户,将配额有价转让。这些问题给具有一定优势的包头稀土产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形成不了统一对外,起不到控制价格的作用。
  (二)行业问题
  1.环保技术、设备相对落后。包头稀土企业上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因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治理,稀土矿中含有的其他有价元素如铌、钍等也未能回收开发,不但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还形成了严重的污染。如果环保问题得不到根本的解决,在倡导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今天,必然会制约包头稀土产业可持续发展。
  2.资金短缺严重,包头稀土企业数量多,但单体规模小,好多是民营企业,缺少有效的金融扶持,也成为困扰稀土产业的重要问题。稀土生产企业后续发展资金投入不足,科研技改项目投入少:使稀土应用产品开发缓慢,稀土品牌建设得不到加强,企业难以做强做大,制约着包头稀土产业未来的发展。
  3.稀土应用研发滞后,自主知识产权缺乏。虽然我国已成为稀土最大生产国和消费国,但就稀土应用而论,整个行业技术含量明显偏低,跟踪仿制多,自主创新少,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和拳头产品。稀土市场开发和推广应用滞后于稀土分离的发展,企业技改仅限于产能的扩大,对产品升级换代研究开发不够,尤其是在高技术、新材料中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生产技术,致使一些我们掌握了生产技术的产品不能进入国际市场,稀土永磁材料的出口销售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出口必须购买人家的专利许可证。我们至今受到拥有知识产权的日、美企业的高额盘剥。此外,我国稀土应用在汽车尾气排放净化这个大市场上也未能打开局面,这些都极大地影响着包头稀土产业的做强做大。
  4.高精技术人才缺乏,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包头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区位不够优越,再加上吸引人才的措施政策不力,很难吸引国内外稀土高精技术人才,加上种种原因,过去聚集来的优秀稀土专业人才也有相当大的流失,科研骨干青黄不接,目前已无明显优势。人才的缺乏已成为包头稀土产业的一个重要瓶领。
  (三)企业自身问题
  1.小企业多,技术装备落后。包头稀土产业虽然有包钢稀土高科、和发稀土、华美稀土等几个骨干企业,但大部分是中小民营企业。由于技术开发资金和建设资金不足,企业设备陈旧落后,造成了产品质量的不稳定、一致性差、产品回收率和合格率相对较低等问题,这对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非常不利。
  2.品牌建设力度不够。未来的竞争除了依托技术创新之外,还要依靠有声望的品牌,打造与包头稀土产业规模与竞争力相称的品牌是区域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多年来,包头市众多稀土企业品牌建设的意识不强,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多少有品牌、高附加值的产品,这也限制了包头稀土产业的健康发展。
  3.企业家问题。区域经济发展的标志之一在于是否能不断地繁衍企业,是否能培育下一代有竞争力的企业,也就是说。区域产业发展的动力是企业家。这里包括企业家数量,企业家文化,企业家环境。能够不断产生富有冒险精神,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拥有既竞争又合作这样态度的企业家,是区域产业经济发展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包头目前还缺乏企业家生长的土壤和产生机制,这将会限制包头稀土产业的发展。

 

[1] [2][3] 下一页

责任编辑:仁可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