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0年04月15日 16:21 943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商贸发[2009]14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建设,现结合本市实际,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节能减排”为目标,遵循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理念,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有利于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方便居民生活,有利于行业管理和培育规模化、规范化的龙头企业为出发点,以回收点、回收站和分拣加工中心为载体,立足于整合规范现有回收网络资源,通过政策支持推动改造、提升,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2年,使本市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通过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逐步形成符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服务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化。
  三、主要任务
  1、完善回收网络布局
  建立由回收点、回收站、分拣加工中心共同组成的、覆盖生产、生活的再生资源回收三级网络。按照“便于交投”的原则,中心城区每3000户居民、郊区(县)每4000户居民配套建设社区回收点,按照每个街道(乡、镇)配置一个回收站的标准配套建设回收站,每个回收站的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以产业园区为核心,配套建设回收站,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一体化。同时,在全市规划建设5—10个专业性的分拣加工中心,实现每个回收品种有1—2个分拣加工中心。
  2、加快培育市场主体
  引导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品牌为纽带,整合行业资源,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经营模式,延伸产业链,形成若干综合性回收企业,提高回收综合服务能力和行业组织化程度。对目前“散兵游勇”式的走街串巷回收方式进行整合和规范。支持各级供销社发挥传统优势,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扩大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满足企业和个人便捷、高效地交售再生资源。同时聚焦废旧金属、电子废弃物、废玻璃、废纸、废塑料等领域,培育一批专业性回收企业,提高资源分拣加工能力,促进构建循环产业链。
  3、加强资源回收区域合作
  充分发挥上海的经济辐射优势,搭建长三角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合作平台,在资源、人才、信息、技术等多领域探索建立区域合作机制。推动全市“在线收废”联网平台与物流交易平台对接,完善其储存、集散、逆向物流等功能,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与物流、信息等环节的联动,逐步实现跨地区回收市场联动发展,促进再生资源的区域化循环利用,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绿色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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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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