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冶金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

2009年05月25日 14:25 1249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十条政策措施
  1、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完善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对提前淘汰落后产能的钢铁企业可适当加大补偿范围和力度,将电解铝、金属镁生产企业纳入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偿范围。
  2、支持大型生产基地建设。把生产基地建设与总量控制、淘汰落后、产能置换、产业升级和联合重组相结合,各基地的新增产能必须以淘汰相应的落后产能为前提,产能置换项目必须向生产基地集中布局。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冶金生产基地建设,在各方面给予倾斜。
  3、支持优势企业联合重组。落实国家支持企业联合重组相关政策,制定太钢集团等省内龙头企业联合重组方案。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优势企业联合重组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补交拖欠职工养老保险、债务处置的补助。
  4、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新建、改建项目的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所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及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用地、环保、能耗、水耗等准入条件。
  5、实施冶金企业升级改造专项计划。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实施联合重组的大型骨干企业的升级改造项目,对基地建设和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等。
  6、优化配置,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加强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一是提高准入门槛,对非煤矿山项目建设在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二是淘汰落后产能,设立退出机制,淘汰安全条件差、污染重、资源浪费大、生产技术落后以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能力。三是制定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实现非煤矿山开采及其选矿企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金属矿山开采和选矿行业的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形成全面、有力的管理队伍。
  7、建立冶金企业退出城市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位于城区内的冶金企业提前淘汰或搬迁改建,对提前关停向冶金生产基地或工业园区搬迁的企业给予支持。
  8、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
  9、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
  10、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1] [2] [3] [4]

责任编辑:小贝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