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封铅酸蓄电池不属于危险品运输

——关于请求将密封铅蓄电池由危险品运输管理修改为按普通货物运输管理的报告

2010年04月22日 11:8 2876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IMDG”中提到的酸性蓄电池为直接装有酸液的电池,按照行业规范属于“富液电池”,即酸液可以流动,在电池外壳破裂损坏的情况下,电解液会外泄产生危险可能。而对于采用吸附性隔膜的阀控式密封免维护“贫液铅蓄电池”和“电液不流动的电池”胶体铅蓄电池等完全符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3.3章《适用于某些物品或物质的特殊规定》第238条——铅蓄电池豁免条款,内容包括:
  ⑴ 电池如果能够经受一定条件下的振动试验和压差试验而没有电解液漏出,可以认为电池是不漏的(试验方法见“建议书”)。
  ⑵ 电池在55℃条件下,电解液不会从有裂缝的外壳中流出,且在运输时,已对电极作了防短路的保护,即不受本规章限制。
  根据《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238条的规定,凡能通过以上程序试验合格的电池,可不受《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的限制,可归入非危险品作为普通货物运输。
  结合国内铅蓄电池结构和技术的现状,实施“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应区别对待。带液的开口式电池以及废铅蓄电池应执行“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而密封阀控贫液电池(包括圆柱型)、胶体蓄电池以及干荷式电池应执行普通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传统的铅蓄电池为开口式(如图1),电池上设置了注酸口,注酸口采用旋盖盖住,电池内产生的气体可以由旋盖上的逸气孔自由排出(电池内部与大气相通),电池为富液式设计,采用硬质塑料隔板,电池中的酸液是能自由流动,当电池测翻或倒置时,内部的酸液很容易从气孔或松动的旋盖周围流出产生腐蚀性危险和环境污染。另外开口式铅蓄电池的外壳一般由硬质橡胶(大多为回料)制成,柔韧性较差,难以经受机械撞击等破坏,突发情况下有可能造成外壳解体引起电解液外逸。这一类电池目前在我国仍占一定比例,主要在低档货车、农用车中作启动电源。开口式铅蓄电池列入“危险品运输”管理范畴是必要的,也是无可非议的。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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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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