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严管废旧金属回收

2010年04月22日 14:10 933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开锁、汽车租赁等首次纳入特种行业
  特种行业是指在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容易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需要采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业。包括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寄卖业,旧车辆、旧移动电话、旧笔记本电脑等旧货交易业,金银首饰加工、置换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汽车租赁业,印刷业(专门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除外),机动车维修业,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采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业,共11类14种。
  其中,开锁业,金银首饰加工、置换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汽车租赁业,机动车维修业,因其经营性质特殊、治安问题复杂,首次纳入特种行业的范围。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其他的特种行业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条例》还明确将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按摩场所等经营单位和提供按日或者按小时住宿服务的公寓房、日租房、休息厅等,一并纳入旅馆业实施管理,弥补了治安管理的执法盲区。
  名录管理和安装视频监控有要求
  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90%左右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收销赃问题,而开锁业直接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条例》对这两类行业实施名录管理制度。公安机关对这些单位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纳入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在矿区、油田、港口、机场、军事禁区、大中型金属冶炼加工企业周边和铁路沿线附近,不得设点收购废旧金属。
  从事特种行业经营,应当有根据需要配置的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除开锁业、公章刻制业和印刷业,其他特种行业在其经营场所的出入口、营业厅、主要通道、保管库房、停车场等部位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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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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