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拆解 规划目标或翻若干倍

2009年05月27日 8:53 898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将来的规划肯定比这翻很多倍”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王斯成表示。他说,目标值的“井喷”,和行业近一两年的飞速发展直接相关,由于光伏发电等各项技术的进步,使得发电成本有所下降,因而新能源比重有了提高空间;此外,国家对新能源战略的重视提高到空前高度,也使得比较高的份额增长“前景可期”。
  目标值增加后,一个立竿见影的效果将是对于沿海地区光伏设备制造业的“过剩”困境给予纾解。
  这看似令人费解。王斯成表示,金融危机后,由于国际市场的萎缩,95%以上依赖国际市场的光伏产业因而受到极大影响,“而一旦国家出台国内新能源产业的振兴计划,启动了国内市场,需求有了,企业也就活了”。
  一位参与此振兴规划讨论的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与之前新能源相关规划比,新规划将会更加强调实践层面的操作性,“一旦该规划出台,一系列新能源基地的选址都将有望明确,并将在近一两年内,在中央和地方政府推动下,密集推进。
  “江苏做得更早,作为全国光伏产业份额最大的一个省,不仅省里在做,下属很多城市都在做相关规划”。
  石定寰还向本报记者透露,最近光全国意图打造千亿元以上新能源产业化基地的城市,就有十多个。
  “通过梳理这些调研,希望可以解决共同面临的新能源领域的关键技术难题,价格等相关配套政策推进难点等。”石说。


  配套政策提速
  振兴规划目标值增加后,也意味着相关配套政策将提速。
  本报记者获悉,振兴规划相关的扶持政策将会包括财政、价格、税收、技术研发等方面。史立山并未提前透露具体内容,但他表示,相关政策力度会更大,着力点也会更加灵活。
  “为保证相关技术革新及应用的推进,新规在上网电价补贴等政策方面都会更加明确,并力求科学。”史介绍说。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与《太阳能光电建设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给予20元/瓦的补贴。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缺乏具体配套细则,该补贴在操作性方面略有欠缺。
  史立山也直言,“如果我们的政策不够细致和明确,可能会给人‘口惠而实不至’的感觉。这些在新规中会尽量避免”。
  本报记者进一步获悉,今后包括电力系统如何在电网配电侧接入新能源;新能源满足什么条件、规模,才能推广;技术上是否有更细化的要求都将逐步明确。
  参与振兴规划讨论的知情人士也向本报记者透露,下一步,针对光伏建筑项目具体的申报、审批等,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有望出台一个更加细化的规定。
  今后新能源相关的宏观管理和配套政策,史立山则表示,还要尽可能地为技术提升做好配套服务。
  他举例说,将来针对新能源发电的管理策略也要有所转变,比如针对风力资源分布时间空间不均的特点,将来风电的管理很可能不根据负荷,而是根据风自身的规律,对应制定管理办法。
  在这次振兴规划的讨论中,透露的一个重要信号是,今后相关配套政策,特别重要的一点,还在于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借鉴风电五年来特许权招标的经验,今后大型光伏电站也拟采用招标的形式。”史表示。
  石定寰也告诉记者,不管出台怎样的政策,由于涉及面广,要想培育好新能源的产业链,这些扶持政策,都应该在系统配套上下功夫,“可以借鉴之前国家对软件行业的刺激政策”。
  石也举了一个成功的案例。他说,当时政府为了促进软件行业的发展,发改委联合了信产部、科技部、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知识产权局等各相关单位,进行了闭门协商政策的过程。
  “大家封闭下来工作,拿不出政策谁也不出来,连续工作一段时间以后,最后拿出来一个总政策,系统配套支持软件行业的发展”。石说。


  新能源并网难题待解
  在可再生能源政策不配套的诸多症结中,王斯成认为,最关键的一点,是要突破新能源的电网接入办法,“实际上光伏发电卡壳组要是卡在电网公司,如果电网公司不积极,你就很难行得通”。
  就此前众人关注的上网电价和补贴看,目前看并不是难事,总结借鉴国内外一些示范试点的经验教训,或者用财政手段,或者分摊电力价格引导,都可以讨论。“但由于电网结构不同,我国针对新能源的电网接入办法,一直没有出台。”王斯成表示。
  从国外经验看,目前接入的最好办法是由电网公司来制定,包括对接的具体程序、审核办法等,“不能是谁发电了都能并网,肯定有个审核和验收,包括对接的一套标准等。”这是王斯成的观点。
  这也需要解释。由于传统能源和新能源接入标准不一,维护成本不一致(一般后者略高),且新能源发电份额会相应减少传统能源份额,电网公司通常缺乏接入新能源的动力,加之并无明确的文件可依照,电网公司的行动因而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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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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