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征退两环节完善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

2010年05月25日 16:45 1117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二、切实加强退税环节的管理。
  改变初审机关。目前,除财政省直管的县(市)外,其他县(市)初审机关为地市州级财政局。这样的弊端显而异见:一是给纳税人申报带来很大的麻烦;二是也不便于初审机关退税时核查,不仅加大行政成本,也增加退税风险。建议将初审机关全部放在县(市)财政局,既能方便纳税申报,又能便于及时复查,掌握真实情况。
  缩短退税时间。从支持企业发展考虑,建议一律实行按月退税,将三个环节退税时限缩短为10个、5个、5个工作日,因为初审环节需要掌握最真实的情况,需花费的时间最长。
  把好复查关。初审环节在退税中处于第一道关口,起着重中之重的作用。除第一次退税审批现场查看外,还应经常不定期实地查看,掌握纳税人真实经营情况,一旦发现不符合退税条件,立即停止退税。
  把好账务审核关。要认真审查纳税人报送的各类资料,除进行条件性和逻辑性审核外,特别是初审机关要进行必要的核查,看报送的资料是否真实,资金流是否符合经营常规,有无购货方资金回流现象等。一旦出现此类情况,除财政机关自己处理外,应及时通知国税机关查处,防止虚开行为发生,造成税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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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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