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全省工业节能工作会议在昌召开

2010年06月08日 9:12 999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第一、突出企业主体,分解落实300户重点企业节能目标。节能重点在工业,主体是企业,而300户年耗能1万吨标煤以上的重点企业又是工业节能的重中之重。企业要坚持把节能减排理念、目标和要求转化为企业发展方针、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节能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做到科学用能,集约用能,着力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水平,争创“四率”领先。
  第二,加强源头监管,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工业项目审核管理,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和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单纯扩大产能项目。要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进行节能评估审查或节能评估审查未获批准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对违规建设的工业项目,要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对违规建成的工业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相关部门要停止供电供水。要进一步落实限制“两高”产品出口有关政策,严格控制“两高”产品出口。此外,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节能措施和能效指标落实到位。
  第三,推进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既是工业节能的重点工作,又是加快工业结构调整的关键举措。我们必须痛下决心,采取铁的手腕、硬的措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今年全省要淘汰落后炼钢能力100万吨、水泥能力161万吨、焦炭产能10万吨、铜冶炼产能3万吨、造纸能力4万吨、制革能力10万张标皮、化纤产能0.5万吨。要确保落后产能在今年第三季度前全部关停,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有关部门依法停止供电供水。
  第四,加大资金投入,深入实施节能重点工程。节能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是保证节能效果的重要途径。各地、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依靠科技进步,保障节能成效。要精心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全力支持有色、冶金、石化、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切实提高我省高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水平。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节能技改奖励资金,充分发挥省市两级财政节能专项资金杠杆作用,大力支持一批节能改造、节能产品产业化和能力建设项目。要加强重大节能项目动态管理,督促项目按期竣工,尽早投入运行,充分发挥节能效益。
  第五,加快机制创新,大力推行节能新模式。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有色、钢铁、火电等高耗能行业实施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今年省里将在省级节能专项资金中安排支持10个示范项目,各地也要相应出台支持措施,支持企业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要通过政策扶植和资金引导,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扶持3~5家销售收入过千万的省内节能服务龙头企业。要积极开展节能自愿协议试点工作,加快建立科学可行的企业节能目标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和综合评价体系,鼓励企业与政府签订节能自愿协议,为实现全省节能目标多作贡献。要加快制定《江西省工业节能产品评审认定管理办法》,大力推广省产高效节能产品,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推荐省产节能机电设备产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争取列入国家推荐和导向目录。
  第六,推行清洁生产,积极推广节能建材。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我省清洁生产推行机制,鼓励达标排放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对“双超双有”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力争用3年时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区38个县(区)内企业全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到“十二五”末全省5000吨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大力发展新型墙材产业,加强墙材革新行政执法。要狠抓城市规划区“禁止实心粘土砖”工作,严厉查处违法生产实心粘土砖,坚决淘汰落后墙材产能。今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产量要达到165亿块标砖,使新型墙材占比达75%以上,折合节能102万吨标煤。要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加快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力争今年全省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超过2200万吨,折合节能17万吨标煤。


  4年节能
  750万吨标准煤
  工业节能成单位GDP能耗下降关键

[1] [2] [3][4] 下一页

责任编辑:彭薇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