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铅酸蓄电池回收现状分析

——有序管理 完善法规 闭路循环

2010年06月22日 9:28 1076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国外对再生铅产业的鼓励(限制)政策。发达国家对再生铅产业都制订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特别对环境保护问题有颇为严格的规定,将该行业的经营纳入了法制轨道,促进了行业发展。早在1991年3月,欧盟就针对废蓄电池颁布了关于危险物资蓄电池9l/157号指令性文件,规定了含铅超过0.4%的蓄电池的标志和从仪器设备上拆卸蓄电池的方法,规定了公众有义务必须无偿把汽车、电动车中的废蓄电池交回零售商或回收站,以此换回当时买电池时交的押金,若不交回,则抵扣掉押金;再生铅厂也必须从生产该类废蓄电池获取的利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环保设备的投入和发展。
  在再生铅厂的设置方面,国外再生铅厂的建设首先必须得到国家环保部门的许可,发放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由于铅具有剧毒,从环保、技术和经济观点出发,国外再生铅的生产只允许集中在少数大型企业手中,一般一个地区只设立一至二家生产规模在2万吨/年以上的企业,这样就控制了受利益驱动而造成的一哄而上及地方保护的局面,下表展示了国外发达国家再生铅生产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在国外发达国家,政府不允许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业有恶意竞争现象存在,这样有利于再生铅资源向环保型、产业化发展。
  发达国家对废蓄电池的回收处置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制约。以日本为例:公众不能将废蓄电池混入一般的固体市政垃圾中,也不能随意丢弃,更不能拆解倒酸,而应完整地送到指定的废蓄电池回收站。回收站由蓄电池生产厂家设立,生产厂商有责任将废蓄电池召回,然后由回收站集中,用塑料布包好成捆,再运送至再生铅厂处理。再生铅厂把废蓄电池破解后,冶炼成再生铅,再销售给蓄电池生产厂家,而蓄电池厂家在销售蓄电池时要把处置费按一定的比例分摊到每一只蓄电池售价上,由公众承担。其循环模式如下:
  在以上闭路循环中,如若发现有随意抛弃、解体蓄电池、倾倒废酸液者,即处于罚款;另外定期对附近的土壤进行取样化验,一旦发现污染环境,即处以重罚,并承担永久责任。
  发达国家目前主要采用整只废电池机械破碎分选法,将整只电池分成废酸液、板栅、铅膏、废塑料和废隔板等几部分。废酸经过废水处理池处理后再重复利用;板栅可通过低温熔炼,直接做成合金或粗铅;对含硫铅膏采用脱硫预处理技术进行脱硫,再分别采用火法、湿法或干湿联合法工艺还原回收铅;塑料则经过清洗后作为副产品外售。这种机械操作一方面有效避免了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铅中毒,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另一方面把板栅材料和膏泥分开,减少了进炉的物料量,提高了炉料的铅品位,从而减少了烟气量、弃渣量、烟尘量、能耗、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提高了金属的回收率、工效和产能,这对环境保护是非常有利的。铅膏的还原冶炼大多采用燃油回转窑,使用清洁能源自动测温、自动加料,运用布袋除尘自动控制车间内、外的烟气、烟尘排放量,达到规定的环保要求,使金属铅的回收率大于95%。在最终的废渣处理上,国外采取的是集中深度填埋,从而进一步控制了残留铅余量对土壤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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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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