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加工材出口退税取消 产业升级迫在眉睫

2010年06月25日 9:9 1039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三、近两年涉及有色金属行业的出口退税政策

  --2010年7月15日
  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包括部分钢材和有色金属加工材,玉米淀粉及部分塑料及制品等.其他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还有部分橡胶、玻璃及制品,银粉、酒精、农药、医药、化工产品等。

  --2009年4月1日
  将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此次调整共涉及3,802个税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的有合金镍条、杆、型材,镍丝,镍管;铝合金制空心异型材;不 钢热轧条、杆;外径 25mm的其他精炼铜管;部分橡胶及其制品、毛皮衣服等皮革制品、日用陶瓷、显像管玻壳、金属家具等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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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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