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将逐步推向全国 年内可能启动

2010年07月09日 8:23 877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 资源税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现行资源税采用从量计征,征税范围目前仅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其中原油的税额标准为每吨8元至30元,天然气为每千立方米2元至15元,煤炭每吨0.3元至5元。
  2009年,中国资源税收入338.2亿元,比2008年增长12.1%。2010年,资源税的预算收入为37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9%。
  今年6月初,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宣布6月1日起新疆开始施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费改革,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提供的数据,经初步测算,受益于资源税新政策,新疆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今年将增长32亿元。
  经济观察网的报道援引财政部官员的话说,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包括新疆方面都表示石油天然气资源税5%的税率有些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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