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州级层次上的矿权设置之比较研究

2010年07月14日 11:5 1891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四、维多利亚州
  维多利亚州《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法1990》规定了5种矿权形式。它们是:勘探许可证(Exploration Licence)、采矿许可证(Mining Licence)、矿工权证(Miner's Right)、旅游者踏勘授权书(Tourist Fossicking Authority)、旅游者矿山授权书(Tourist Mine Authority)。各矿权特点如下:
  1.矿工权证
  授予其持有者在私有土地(需得到私有土地持有者或占有者的同意)和王室土地上寻找矿产的权利,可移走所发现的矿产。矿工权证有效期2年,可续期。矿工权持有者义务:①除非机械的手工工具外,不得在土地上把设备用于挖掘的目的;②不得使用炸药;③不得除去土地上的树木和灌木;④不得扰动土著文化遗产;⑤必须修复因找矿而对土地产生的损害等。
  2.采矿许可证
  持有者在获得工作授权书后有以下权利:①在许可证涵盖的土地上进行采矿活动;②勘探矿产;③进行许可证规定的设施建设,包括道路、尾矿坝、水库、管线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年,可续期。采矿许可证最大面积不得超过260公顷,面积超过5公顷的采矿许可证持有者不得在许可证有效期间仅进行矿产勘探活动。采矿许可证可转让。
  3.勘探许可证
  在许可证被许可的土地上进行矿产勘探活动,有效期5年,可续期,面积不得小于1个方格区(graticular section),也不得大于500个方格区。经批准后,勘探许可证可转让,但许可证获得的第一年不能转让。
  4.旅游者踏勘授权书
  授权持有者或其雇员或其代理人(如果持有者不是自然人)在授权书规定的时期内,在授权书规定的土地上开展找矿活动,有效期2年。
  5.旅游者矿山授权书
  在计划活动得到矿山主任(Director of Mines)批准后以及获得了所有必需的同意和授权书后,旅游者矿山授权书持有者可开始在矿山的活动。
  五、南澳州
  南澳州《矿业法1971》规定了5种矿权形式,即:矿工权证(Miner's Right)、勘探许可证(Exploration Licence)、采矿租约(Mining Lease)、保留租约(Retention Lease)和其他目的许可证(Miscellaneous Purposes Licence)。各矿权特点如下。
  1.矿工权证
  南澳的矿工权证,相当于普查许可证,其具以下特点:①授权持有者进行矿产普查活动,并可按规定立桩标界出一个矿权地;②不能进行涉及机械和炸药的采矿活动;③不能对宝石矿田内土地标示出一个矿权地;④有效期3年;⑤不能转让。如普查蛋白石,需申请宝石普查许可证。在矿权立桩标界的30天内,相关人可向矿权登记处提交矿权地注册申请。在收到适当的、以规定格式包含规定细节的矿权注册申请后,矿权注册官应依据法律和督查官法院的命令,注册一个矿权。
  经过注册的矿权所有者有以下排他性权利:①普查包含在矿权土地上的矿产;②对包含在矿权地中的部分或全部土地申请采矿租约或保留许可证;③进行矿山主任书面批准的其他相关运作。但除非得到书面批准,否则从矿权地移走矿产或土壤与矿产混合物的数量不能超过一吨。注册的矿权不能转让。在矿权注册后的12月中,还没有对矿权所包含的土地提出采矿租约或保留租约申请,则该矿权失效。
  2.勘探许可证
  授权其持有者在许可证指定土地上进行指定类型矿产的勘探作业。但不授权在宝石矿田内的土地上进行宝石的勘探运作。也不能针对可提取矿产(extractive mineral)授予勘探许可证。勘探许可证最大面积不得超过1000平方公里,部长另有同意的除外.如果勘探许可证允许在蛋白石开发区进行宝石勘探作业,则最大面积不得超过20公里,部长另有同意的除外。该许可证有效期5年,可续期,可转让。
  3.采矿租约
  授权该矿权持有者进行以下活动:①排他性进行采矿运作;②出售或处置在采矿运作中所回收的矿产或为商业或工业目的,而利用这些矿产。该矿权有效期不超过21年,可续期,可转让。
  4.保留租约
  授权持有者拥有:①排他性权利在租约包含的土地上普查矿产;②进行租约中可能规定的采矿运作;③对租约包含的土地,排他性申请采矿租约的权利。有效期最长为5年,可续期,可转让。
  5.其他目的许可证
  可因下列目的申请授予其他目的许可证:①帮助有效进行采矿运作的活动,或为从事采矿运作的人提供舒适环境的活动;②建立和运作工厂,处理采矿中开采的矿石;③矿山的排水系统;④处理采矿运作中产生的废物;⑤开展采矿运作的辅助目的等。该许可证有效期一般是7年,最大不超过21年,可续期,可转让。
  需要提出的是,尽管在南澳矿业法中,没有像其他州矿业法那样,明确列出矿产要求权证这一矿权,但在该法第4部分第25条中,清楚地提到了矿产要求权这一矿权,并明确规定了其权利范围和特点。笔者认为,其可被看作是一种独立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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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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