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制造业获利好 汽车拆解回收面临“洗牌”

2010年07月22日 9:33 592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准入门槛提高 拆解回收企业面临“洗牌”
  《征求意见稿》废除了现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做冶炼原料的规定,为报废汽车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的出售开了绿灯。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政策变化对报废汽车拆解回收企业和汽车再制造企业均是利好,但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规范市场,《征求意见稿》提高了报废汽车拆解回收企业的准入标准,拆解回收市场或将迎来一次“洗牌”。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已超过1000家,但存在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生产条件差、技术水平较低,易引发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而把汽车总成由冶炼原料变为再制造业原料,显然需要更好的生产条件和更有力的技术保障。
  在提高拆解回收企业准入标准方面,最大的变化在于注册资本,《征求意见稿》将企业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不低于200万元。
  同时,《征求意见稿》给报废汽车拆解回收企业设定了硬件门槛,如应当有符合技术、环保规范要求的存储场地、拆解场地以及拆解设备;有专业拆解技术人员;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废弃物存储设施和处理方案等。
  生产企业须提供指导手册 汽车拆解走向“精准”
  除了对拆解回收企业设定更高、更细的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了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的责任,机动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以提供拆解指导手册或在企业网站上公布拆解技术信息等方式,为回收拆解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生产企业提供指导手册告知拆解企业哪个部件可再利用,可帮助拆解企业开展相关工作,这是生产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参与《征求意见稿》起草的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秘书长高延莉表示,“如果生产企业具备条件,在提供指导手册的同时,还可对拆解企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拆解企业进行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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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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