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废旧手机回收将有条例可循

2010年08月02日 15:15 771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如何处理由省统一规划
  在《管理条例》中提到,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在《管理条例》的监督管理条款中提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资源综合利用、商务、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编制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在采访中,有意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的市民告诉记者,《管理条例》中对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规定只要求具备完善的处理设施、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但却没有对该处理设施的处理技术和工艺作出具体要求和规定。伦锡藩说,由于该条例的实施涉及多个部门,他们暂时还没有办法制订出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从该条例中可看出,将来会由相关的企业来完成废弃电器电子的拆解环节。但是,这种企业的准入门槛是由国家统一制定,只要符合国家的资格许可就可以参与到该拆解环节来。该设置多少企业,这些企业要如何分布,这种规划是由省环保部门来制订,省环保部门也要通过调研估算废弃电器电子产生量,根据这个量来规划企业数量,控制企业数量不能过剩。目前,省环保部门正在制订该规划。
  企业将可以获得财政补贴
  《管理条例》中也提及,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应当纳入预算管理,其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针对该条款,伦锡藩说,这是由财政部门实施管理。因为在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过程中,有用的物质可能只占整部手机一小部分,而没有用处的物质或是有害物质的处理却需要花费更多的资金,设立基金的目的就是要给予这些企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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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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