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增值税让企业有苦难言

2010年08月23日 9:51 938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税负比一般的流通企业高5%以上很不正常
  据企业反映,近年来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正常情况的毛利水平约为:废钢铁5%、废有色金属2%、废纸14%,综合毛利率4.5%,按照正常时期这样的毛利水平要承担8.5%的税负都是不可能的,况且,从2008年下半年起,受全球会融危机影响,全行业都亏损。要维持经营,只能进一步压低收购价格,尽可能提高销售价格。企业税负不正常,比一般的商品流通企业高5%以上,简直可以和高科技企业相比了。明年如果只征不返,就会形成回收企业税负还要高于其他工商企业的局面。2011年企业将要承担17%的税负,那么绝大多数企业就很难继续生存。
  安徽和四川的两家废杂铜利用企业分别告诉笔者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不再使用废杂铜,改为使用电解铜。五六月份记者调查时,那时每吨电解铜52700元,而废杂铜加上税收则要54000多元,电解铜的价格反而比废杂铜还便宜。另一家浙江的废铝利用企业也告诉笔者,他们经常会选择双零铝作为原料,而不用废杂铝,原因也是原铝的价格比废杂铝每吨还便宜几百元。
  许多再生铜、再生铝的使用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干脆就进口废铜、废铝,这样反而比从国内购进还便宜,因为进口的原料全部由海关代扣17%的增值税。废铅是不能进口的,这就苦了再生铅的使用企业。
  违背增值税的初衷,损耗、亏损都要缴纳增值税
  众所周知,再生金属再冶炼过程中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损耗,大约为10%,也就是说如果某家企业进了10万吨废杂铜,那么他们只能生产出大约9万吨再生铜产品,无论多么先进的企业、应用多么先进的技术也生产不出来10万吨产品。能量可以守恒,原料和产品不会守恒。按照现行的政策这1万吨损耗必须和9万吨再生铜产品一同缴纳增值税。
  企业反映:按照政策2008年库存不能计算进项税额,2009年起处理老库存价格亏损已经很严重,又不能计提进项税额,还要承担3.59%的小规模纳税人和7.18%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进一步加大了处理库存的亏损,不处理库存,资金又难以启动,企业持续经营困难。结果,亏损销售也要交增值税,也是违背了“增值纳税”的增值税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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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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