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60年辉煌:聚五洲资源 创矿业巨人

2010年09月02日 10:10 2917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贸易推动时局
  1960年12月,中国矿产公司与中国五金进口公司合并,改名为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图为两家公司刚合并后搬到二里沟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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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20世纪50年代的中日关系、民间贸易总体趋暖,然而受到1958年长崎暴徒撕毁中国国旗事件的影响,60年代初两国贸易再次冻结。为了尽力挽回局面,两国友好力量做了大量努力。

       1961年,中国五矿从日本进口钢材30798吨,恢复了中断两年的进口贸易。同年,对日出口炼焦煤、生铁、锡、镁石、砩石、滑石块、石墨、重晶石、球石、石膏、矾土等产品,出口实绩为750万美元。
  1962年5月,中日双方探讨了进一步扩大中日民间贸易的问题,一致同意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推动民间贸易的发展。
  为了具体实施已达成的共识,1962年,日方代表高碕达之助与主持对日工作的廖承志签订了《关于发展中日两国民间贸易的备忘录》(后简称“L?T贸易”),这是中日战后缔结的第一个长期民间贸易备忘录。
  1963年,L?T贸易正式实施,其中五矿经营的煤、铁砂、锡在出口商品之列,有效期到1967年12月31日,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
  此后,中国五矿对日出口额迅速增加,1963年为1172万美元;1964年创50、60年代的最高纪录,达5582万美元;1966年上升到4314万美元。
  进口方面,协议规定,中国五矿1963年钢材进口640万英镑,其中特殊钢为1.5~2万吨,付款方式是交货后两年支付,利息为年率5%。由于利息问题,日方没有按协定执行而未成交,最后只成交了马口铁2950吨。同年,日本特殊钢代表团来京洽谈成交了11700余吨。第一年L?T备忘录贸易进口钢材签订合同共计14718吨,656万美元,完成原协定金额的36%。
  1964年的L?T贸易,日本对中国钢材出口实行预付20%货款,其余装船后两年内每4个月付一次,分4次付清,双方谈判进展顺利。
  1965年8月,中国五矿正式更名为“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当年,备忘录贸易成交钢材72739吨,占全年从日本进口钢材的34%。
  接着,由于“吉田书简”事件,L?T贸易后期出现下降,中日贸易在低谷中艰难前行。1966年5月,日方松村谦三和中方廖承志达成协议,决定继续进行备忘录贸易(Memorardum Trade,简称MT贸易)。
  MT贸易的第一年,中国五矿从日本进口钢材出现前所未有的高峰,进口总量首次超过100万吨,比1967年增加66.7%,占全年从资本主义市场进口钢材的53%。
  1968年11月,由于日本首相佐藤荣作的“日美共同声明”,中日关系恶化,MT贸易一蹶不振。1969年、1970年的MT贸易,经过长时间谈判才得以签订。
  中日备忘录贸易,前后持续了10年,频繁的贸易往来,对于密切双方的联系、互通信息,直至实现邦交正常化,发挥了非常有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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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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