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血液有关的死亡 血铅超标家庭维权难

2010年09月08日 15:15 1537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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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权“没有证据”
  2010年7月,一个叫孔维钊的安徽律师在发给记者的一份“背景资料”中,这样阐述铅中毒的部分危害:铅对人机体的影响涉及神经、血液、免疫等多个系统和器官,可引起抑制造血功能、破坏免疫功能、诱发多种疾病等,且这种影响难以逆转。
  他提供的这份材料,也被医学界权威所印证。中科院院士、北京儿童医院名誉院长胡亚美曾在一次国际论坛上提到,锰铅污染诱发儿童恶性肿瘤,呼吁社会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问题。
  横江村与血液有关的死亡并非单例。2008年冬,村民肖中跃死在送往武冈市人民医院急救的路上。儿子肖利纯说,父亲是突发脑血栓。在这之前,父亲经常性脑袋痛,而肖家对面就是当年年初在镇上开工的锰厂,滚滚浓烟每日推门可见。
  肖利纯有着和李烈峰一样的无奈,“铅污染,这个肯定是有的,它对每一种疾病都可能诱发,或者加重。这道理我明白,可是,我们能有什么证据呢?”
  2009年,村民李常武52岁的妻子也因脑血栓去世。但李常武并不认为妻子的死与铅有关,“她不到一米五,体重130多斤,本来就很胖,以前有高血压,我个人觉得(跟铅)没有关系。”但有村民提醒记者,李常武至今仍在出事的锰厂做事,以前是锰厂采购员,关停后负责照看厂里的设备。
  “到底这些个病,跟那个(铅)有没有关系,你说我说的都不算数,恐怕要医学上的专家来说才行。”李常武似乎并不情愿谈论与锰厂有关的事。
  “如何证明村民或儿童受到的铅污染与排放源的工厂有关,这在现实中不仅是个问题,而且还是个很大的问题。”孔维钊曾研究近年在国内发生的铅污染事件,认为“举证难”已成为受害者维权的一道门槛。
  孔说,为铅污染而维权的案件,会遇到很现实的体制问题,譬如受铅污染的儿童,到医院去做检查,但医院开出的诊断报告并不能证明你的受害就与排放企业有直接关联。而做出这一认定的权威机构往往是各地的疾控中心。但疾控中心与当地政府、当地政府与排放企业之间,这些微妙而又盘枝错蔓的关系,往往让你最终无法拿到想要的东西,维权最终就变成无据可依,有法无据。
  这也是为什么近年国内虽频发铅污染事件,但却鲜见有公民能通过司法途径成功维权的案例。而人们所看到的大都由政府来处理,由政府买单和为事件收场。
  所以,虽承办过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但至今,孔维钊还没接到过一起因血铅污染而要求用法律来维权的案件。
  2010年7月,缓刑在家的肖体彪偶或还会产生“讨说法”的冲动,但这念头很快就又被自己消解无形。“没有证据”,肖体彪反复这样说道,“而且时间冲淡了,到现在已经几乎没人再去关注这个事了。”
  时间正涤荡一切。很显然,一年后的湖南武冈,肖体彪和刘叶群夫妇已经似乎快要忘记悲伤,当新添的儿子在竹席上流着口水咿呀翻滚,一年前两夫妻还在为隆起的肚腹忧心的场面已不复存在。
  儿子叫肖杰祥。在长大以后的岁月里,他也许会知道但永远不会见到,他还有一个大他1岁零2个月的姐姐。姐姐叫肖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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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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