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动自行车下乡 利好铅酸蓄电池企业

2010年10月14日 9:51 823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为充分发挥家电下乡惠农强农、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作用,国家先后实施了家电下乡、汽车和摩托车下乡等优惠政策。今年3月,山东、安徽等10个省将电动自行车产品确定为新增家电下乡品种,同时成为山东农民继彩电、冰箱等之后的第十类“家电下乡”补贴产品。
  在相关政策出台之后,山东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针对家电下乡“惠农强农”原则,考虑到电动车电池的质量、寿命等各方面实际情况,提出对电动自行车用电池一并进行招标的建议,以保障电动自行车质量和农民权益。7月9日电池中标企业正式出炉,其中21家电池企业入围,这也使得山东省成为了唯一对电动自行车专用铅酸蓄电池进行招标的省份。
  记者了解到,此次山东电动自行车下乡活动在全国10个参与省份中拔得头筹,争创了“五个一”:唯一对电动自行车专用铅酸蓄电池进行招标的省份;唯一在下乡活动中明确限制电动摩托车的省份;唯一将下乡电动自行车最高限额放宽到3800元/辆的省份;中标企业数量第一的省份:21家电池生产企业和55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入围;率先销售第一辆下乡活动电动自行车的省份。
  山东省认真贯彻执行电动自行车下乡活动,首先明确下乡家电为电动自行车,而不是包括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在内的范围较广的电动车。其次,在对增加的电动自行车专用铅酸蓄电池进行招标过程中提出具体要求:第一,电池企业在山东省服务网点的覆盖率需达到80%;第二,在电动车售后服务中,电池厂需承担有关电池的相关服务;第三,对中标电池厂强制要求回收电动车废电池。最后,配合增加电动车专用铅酸蓄电池招标的目的,中标的电动自行车厂,需要使用中标的专用铅酸蓄电池型号,否则不能执行政府补贴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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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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