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品进出口关税及相关政策走势分析

2010年10月21日 9:46 1646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政策分析之三:出口退税根据资源需求确定
  世界贸易组织对各国的出口退税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出口退税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一种惯例,是国家支持外贸出口的重要手段。
  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则要求,各成员国可以对本国出口产品实行退税,但退税的最大限度不能超过出口产品在国内已征的税款。在此范围内,各成员国根据自身经济发展需要和国家财政承受能力,确定恰当的出口退税标准。
  目前,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一些支柱型大宗矿产品,如石油、铁、铜及钾肥等,产量难以满足需求,需要大量进口。根据“比较利益”原则,国家应积极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包括调整出口产品的种类、数量和产品档次,鼓励国内资源丰富,具有高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的矿产品及深加工产品出口;对国内资源紧缺的大宗矿产品,其出口应采取限制措施。
  当前,我国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政策仍未松动,保障资源优先供应国内及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仍是资源管理的核心目标之一。根据资源出口管理政策的基本原则,我国应继续对原矿及精矿砂实施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对高纯度的金属冶炼产品,根据技术含量及附加值的高低,在不过量出口导致资源流失的前提下,可考虑实施低档退税税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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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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