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预防方案征集意见

2010年11月26日 15:36 1363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目录中的推广类是指技术已经成熟,形成规模化生产,急需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技术;应用类是指技术基本成熟,具有较好应用前景、尚未实现产业化的技术;研发类是指需要研究开发的技术。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田书磊
  电话:010-68205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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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huanbaochu123@126.com
  附 件: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预防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预防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电池行业重金属使用和污染物产排现状
  (一)电池行业基本情况。我国为电池生产大国,2009年产量400多亿只,占全世界50%以上,其中出口量约300亿只,出口比例为70%。涉重金属的铅蓄电池产量约12000万千伏安时、镉镍电池约4亿只、扣式碱性锌锰电池约80亿只、普通锌锰电池220多亿只。规模以上企业销售额超过3000亿元,出口额比例约36%。
  现有电池生产企业约4000家,其中涉重金属企业2400家,包括铅蓄电池2000家,镉镍电池80家,扣式碱性电池20家,普通锌锰电池300家。
  (二)电池行业重金属使用情况。2009年我国电池行业耗铅约230万吨、镉7600吨、汞140吨,分别占全国总使用量的70%、72%和15%。
  (三)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物产排情况与废旧电池回收情况。据测算,2009年电池企业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总量1200多万吨,其中铅蓄电池企业排放废水1000多万吨;产生含重金属固废22余万吨,其中含铅固体废物21余万吨,含镉固体废物约4000吨;废旧铅蓄电池有组织回收率不足30%。
  二、电池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电池行业重金属耗用量大,生产、回收、再生等环节重金属污染风险高。铅蓄电池行业规模企业少、小企业多、部分企业技术装备落后,铅污染严重;铅蓄电池回收再生利用体系不健全,有组织回收率低,再生利用技术装备落后,二次污染严重。含汞扣式电池、含汞锌锰电池、镉镍电池废弃后作为普通垃圾处理,存在重金属污染隐患。
  三、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全面防范电池生产、回收、再生利用过程中的重金属污染,以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为抓手,以绿色产品设计和源头减量为理念,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健全产业政策,完善标准体系,加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中高费项目实施率,减少重金属耗用量,规范废旧电池回收再生利用,扎实做好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我国电池行业汞、镉耗用总量分别削减80%和70%,铅蓄电池单位功率耗铅量减少10%;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重金属固体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规范完善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再生利用体系;按现行清洁生产评价体系,30%以上规模企业的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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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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